苏州高架桥限行规定
限行区域:
每日7时至20时,禁止高排放汽车在中环以内的区域,包括姑苏区绝大部分区域,以及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通行,具体为苏虹路、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通达路、通湖路、尹丰路、东进路。
东吴南路、吴中大道、友新路、太湖西路、福运路、晋源路、苏福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城北西路、苏虞张公路、阳澄湖西路、永方路、太阳路、星杭街25条道路连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不含上述道路和区域内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同时,禁止变型拖拉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在全市道路通行。
限行对象:
一是注册登记满15年;二是小、微型汽油车;三是排放标准为国Ⅰ、国Ⅱ标准。如果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就属于高排放汽车。
外地车限行
限行对象:非苏州号牌小客车(蓝牌)
限行范围时间:
①高峰期:
工作日7:00—9:00,16:30—18:30。
区域:古城区域以内道路(以护城河为界)。
②白天:
每日7:00—19:00。
东汇路和西汇路以南、莫邪路以西、干将东路以北、人民路以东区域。(其中干将东路对非苏州号牌小客车限行,人民路、莫邪路、东汇路可以通行)。
苏州高架几点禁止外地车牌
2014年5月5日起,非浙A号牌机动车在工作日7:00—9:00,16:30—18:30两个高峰时段,禁止在“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通行。
2016年3月28日起,萧山区在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间同上),也对非浙A号牌机动车在其核心区内(含高架、隧道)实施限行措施。杭州作为省会城市,外埠人员来杭办事、就医、学习、开会等需求客观存在。
因此,经杭州市政府研究以满足外埠人员来杭办事急需为出发点,立足城市大脑交通系统公众服务平台,通过个人申请、自动审核、信息同步,在工作日高峰时段,允许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2次(24小时内计1次,即早晚高峰均可通行)在主城区和萧山区“错峰限行”范围内通行。
扩展资料
1、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因驾乘人员来杭办事、就医、学习、开会等,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可通过浙政钉APP、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的“非浙A急事通”模块,提供车牌、姓名及出行时段等信息申请报备,取得“电子通行凭证”。
2、经申请报备并取得“电子通行凭证”后,可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错峰限行”时段、区域内通行。
3、“电子通行凭证”生成后不可撤销,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计作通行次数之一。每辆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其中,24小时内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计作1次;超过24小时的,计作2次,以此类推。
4、未取得“电子通行凭证”而在杭州市“错峰限行”时段和区域内通行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仍将依法作出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在线-外地车牌限行时段要进杭州主城区?好消息来了
[img]求助,问一下外地车在苏州限不限行
外地高排放机动车在苏州限行,其他外地车型不限行。
一、苏州限行的高排放机动车范围:
注册登记满15年,装用点燃式发动机(使用汽油燃料),排放标准为国1、国2标准的小、微型汽油车;
按照车辆结构应当由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的变型拖拉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
二、苏州限行高排放机动车时间:
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扩展资料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一)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二)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通行的;
(三)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四)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五)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拖拉机载人的;
(七)不按规定会车或者超车的;
(八)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九)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人民政府-苏州市高排放机动车限行相关政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