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播放北京战二号限行(北京2号限号)

北京站公交车道限行时间

北京市实行的公交车道限行时间是:工作日7:00-10:00、16:00-20: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需要注意的是,公交车道限行指在限行时段内,除了公交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公交车道行驶。若违反规定,将会被处罚。

[img]

国庆 北京站 限行

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联欢晚会交通管制通告

10月1日20时在天安门广场将举行首都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联欢晚会。为保障联欢晚会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天安门广场地区及相关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1日13时至联欢晚会结束,下列道路(含两侧辅路及停车泊位)及停车场除持有联欢晚会和庆祝大会专用证件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通行和停放:

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东交民巷、景山东街、景山后街、大会堂西侧路、南侧路、国家大剧院南侧路、国家大剧院地下停车场、织女桥胡同、东河沿胡同、西交民巷、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西绒线胡同、北海南门停车场、闹市口南街、西铁匠胡同、前门东大街、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路、前门大街(步行街)、正义路南延路、祈年大街、东打磨厂街、前门西大街、宣武门东大街、煤市街、前门肯德基停车场。

在管制道路内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二、10月1日14时至18时30分,宣武区永定门西街,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五棵松场馆路段),除持有联欢晚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和停放,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三、10月1日14时至联欢晚会结束,下列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长安街由东单路口(不含)至西单路口(不含)双向,除持有联欢晚会和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长街、南长街,除持有联欢晚会和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车辆可绕行东单北大街、西单北大街。

(三)府右街、北新华街、南新华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正义路,除持有联欢晚会和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车辆可绕行东单北大街、西单北大街。

(四)前门东、西大街由正义路南口至供电局路口双向,除持有联欢晚会和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人员外,禁止其他行人通行。地铁二号线前门站甩站通过。

在管制道路内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四、10月1日14时30分至联欢晚会结束,前门东、西大街由正义路南口至供电局路口双向,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前门东、西站路口南、北方向准许持有联欢晚会和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穿行。

五、10月1日18时至联欢晚会结束,五四大街、景山前街、文津街,除持有联欢晚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六、10月1日20时50分至联欢晚会结束,长安街由建国门桥(不含)至复兴门桥(不含),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七、10月1日21时20分至联欢晚会结束,长安街由建国门桥至复兴门桥以内各路口禁止车辆南北穿行。

八、10月1日23时50分至彩车通过后,由长椿街路口经前三门大街、西便门桥、西二环东侧辅路、复兴门桥、西长安街至南长街南口,由西向东方向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九、上述管制道路在交通管制时段内,除持有联欢晚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各种车辆停放。在管制道路上停放的居民和单位车辆要提前选择外围停车场地,在管制时间前将车辆移走。

十、交通管制时间和区域内,公交、地铁运营的调整由公交部门发布公告周知社会。

十一、联欢晚会结束后,天安门广场将进行撤场作业和彩车、花坛摆放施工,请市民关注节日期间天安门广场交通秩序维护通告。

请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北京汽车尾号限行查询

除京A牌照以外的摩托车禁止进四环

〉大货车禁止进四环

〉领有本市牌证和领有外省市牌证长期驻京的19座含以下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载客汽车即 黄标车,在8时至19时,二环路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禁止通行

〉排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车辆禁止上长安街。

〉只要是划有白线的地方都能停车

东单附近停车较为困难,不过还是有停车位的

附:北京市现行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

一、车辆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一)货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1、四环路(含)以内道路,6时至23,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4年2月16日实行)

2、五环路主路,6时至22时,禁止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4年1月1日实行)

3、下列道路昼夜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1)、长安街新兴桥至北窑桥昼夜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市公安局通告,1998年12月16日起实行)

(2)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广场东、西侧路;

(3)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长街,府右街;

(4)王府井大街,台基厂路;

(5)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路)。(交管局通告,2000年5月10日实行)

5、下列道路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1)圆明园东路(上地环岛至清华西门);

(2)中关村北大街(中关村一桥至清华西门);

(3)成府路(北大东门至成府路东口);

(4)学院路清华东路口向南至学院桥;

(5)颐和园路101中学路口向南至海淀桥;

6、下列道路7时至22时,禁止2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

(1)万泉河路(万泉河路北口至万泉河桥)。

(2)圆明园西路(北起马连洼北路,南至颐和园路);

(3)颐和园路(安河桥至西苑路口)。(交管局通告,2004年2月16日实行)

7、上地三街(上地三街东口至上地三街西口)、信息路(上地信息环岛至上地南路),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货运机动车可绕行到上地东路、上地西路、上地南路、上地北路。(交管局通告,2000年12月1日实行)

(二)外埠车辆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1、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6时至24时,禁止外省市货运机动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4年2月16日实行)

2、下列道路,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市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

(1)八达岭高速公路主、辅路(健翔桥至沙阳路东口);

(2)汤立路(安慧桥至汤立路顺沙路口);、

(3)京密路(四元桥至枯柳树环岛);

(4)朝阳路(慈云寺桥至北关环岛);

(5)京通快速路主、辅路,京通路(四惠桥至北苑环岛);

(6)京津塘高速公路(十八里店桥至马驹桥);

(7)永南路、南廊公路(木樨园桥至南大红门通黄路口);、

(8)京开高速路(玉泉营桥至大兴环岛桥);

(9)京石高速公路主、辅路(岳各庄桥至杜家坎);

(10)京原路(京原路口至南大荒);

(11)阜石路、苹果园南路、广宁路、双峪路(五棵松路口至麻峪路口);

(12)京兰路(五孔桥至高井路口);

(交管局通告,2000年3月1日起实行)

(三)空驶出租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1、长安街及延长线(复兴门至建国门),7—20时,禁止空驶出租车通行。(市交管局通告,2000年9月12日起实行)

2、二环路主路(北京站东街东口往南至左安门桥段,南行方向除外)和三环主路,7时至19时(节、假日除外)禁止空驶出租车通行。(市公安局通告,1998年12月16日实行)

(四)大型客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长安街及延长线(木樨地路口至东大桥路南口),8时至19时,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公共汽车除外)。(市公安局通告,1998年12月16日实行)

(五)吉普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及发动机工作容积小于1升的小轿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1、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至东大桥路南口),7时至20时,禁止吉普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和发动机工作容积小于1升的小轿车通行。(市公安局通告,1998年12月16日实行)

2、二环路主路(北京站东街东口往南至左安门桥段,南行方向除外)和三环主路,7时至19时(节、假日除外)禁止轻型越野车(绿色环保车除外)、旅行车9座(含)以下(1.6L(含)以上9座(含)以下绿色环保车除外)轻型小客车通行。(市公安局通告,2001年8月5日实行)

3、下列道路(除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外),7时至11时、16时至19时,禁止吉普车、轻型小客车和核定载客7人(含)以下的旅行车通行。

(1)东四南大街、东单北大街、崇文门内大街(东四路口至崇文门路口);

(2)西四南大街、西单北大街、宣武门内大街(西四路口至宣武门路口);

(六)小公共汽车的禁限道路或范围

1、三环路以内地区道路(三环辅路及三环路的桥区除外)昼夜禁止小公共汽车通行。(市交通局、交管局通告,2001年1月1日起实行)

2、经批准在下列两条道路上运营的小公共汽车,可以按指定路线在三环路以内行驶。

(1)由京石路经六里桥、广安门外大街至莲花池长途汽车站的小公共汽车,可以从六里桥向东在太平桥路口折返。

(2)由京顺路经三元桥至东直门长途汽车站的小公共汽车,可以持公安交通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通行证由香河园路、香河园街、东外斜街进入东直门长途汽车站后,经东外斜街,从新东路北口左转弯折回原线。(市交通局、交管局通告,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3、下列道路禁止小公共汽车通行。

(1)万泉河路(万泉河路北口至苏州桥);

(2)清华西路、中关村北大街、成府路(万泉河路北口向东经清华西门、北大东门至成府路东口);

(3)学院路、西土城路(学院路北口至蓟门桥)。(交管局通告,2000年5月10日起实行)

(七)摩托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1、长安街(新兴桥至东大桥南口),7—20时,禁止摩托车通行。(市公安局通告,98年12月16日起实行)

2、二、三、四、五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0年12月8日起实行)

3、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和外省市摩托车行驶。(市公安局通告,2001年7月1日起实行)

(八)拖拉机、农用车、正三轮摩托车、畜力车等车辆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1、四环主路,禁止拖拉机、农用车、轮式专用机械、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通行(养护作业车辆除外)。(交管局通告,2000年12月8日实行)

2、四环路辅路,禁止外省市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畜力车通行。(2000年35号通告)

3、对农用运输车、正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采取以下交通管理制措施:

(1)下列道路昼夜禁止农用运输车、正三摩托车,拖拉机通行:

①三环路(含)以内地区道路;

②建国路(国贸桥至大望桥);

③复兴路(新兴桥至玉泉路);

④朝阳路(京广桥至慈云寺桥);

⑤安立路(安贞桥至安慧桥);

⑥阜石路(航天桥至五棵松路口)。

(2)下列道路,6时至22时,禁止农用运输车、正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通行:

a.三环路(不含)以外,东四环路、北四环路、八达岭高速路、清华东路、清华西路、颐和园路、昆明湖路、昆明湖南路、五棵松路、丰台路、西南四环路、京开路、南三环路、京津塘高速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

b.八达岭高速路辅路、东北旺路、黑山扈路、玉泉山路、北坞村路、昆明湖南路、昆明湖路、颐和园路、清华西路、清华东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

c.北四环东路、东四环北路、酒仙桥南路、酒仙桥路、万红西街、京顺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

d.阜石路、杨庄大街、古城大街、石景山路、京源路、鲁谷路、玉泉路、太平路、五棵松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

e.安立路(安慧桥至大屯路);

f.北苑路(北四环路至大屯路东口);

g.京顺路(四元桥至孙河大桥);

h.首都机场辅路(霄云桥至大山子环岛);

i.朝阳路(慈云寺桥至三间房路口);

j.京通路(四惠桥至双桥);

k.京津塘高速公路(十八里店桥至马驹桥);

l.南苑路(木樨园桥至三营门路口);

m.马家堡路(洋桥至槐房路南口);

n.京开路(玉泉营桥至新发地桥);

o.京石高速公路(岳各庄桥至杜家坎);

p.阜石路(杨庄路口至金顶街南口)。交通标志另有规定的,须遵守交通标志的规定(交管局通告,2000年5月10日实行)

4、颐和园路(安河桥路口以东)、清华西路、清华南路、成府路、双清路、清华东路、志新西路、志新路、志新东路、花园东路、北太平庄路、北三环路(北太平桥至苏州桥)、长春桥路、远大路、昆明湖南路、昆明湖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区域以内的道路,昼夜禁止拖拉机、畜力车通行;6时至22时禁止农用运输车、正三轮摩托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0年9月1日实行)

5、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上地东路、上地西路、上地南路、上地北路相接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昼夜禁止畜力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正三轮摩托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0年12月1日实行)

6、对畜力车的限行措施:

(1)东四环路、北中环路,八达岭高速路,清华东路、清华西路、颐和园路、昆明湖路、昆明湖南路、五棵松路、丰台路、西南四环路、京开路、南三环路、京津塘高速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昼夜禁止畜力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0年5月10日实行)

(2)颐和园路(安河桥路口以东)、清华西路、清华南路、成府路、双清路、清华东路、志新西路、志新路、志新东路、花园东路、北太平庄路、北三环路(北太平桥至苏州桥)、长春桥路、远大路、昆明湖南路、昆明湖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区域以内的道路,昼夜禁止畜力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0年9月1日实行)

(3)下列区域内的道路,6时至22时,禁止畜力车通行

①阜石路、杨庄大街、古城大街、石景山路、京原路、鲁谷路、玉泉路、太平路、五棵松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

②八达岭高速路辅路、东北旺路、黑山扈路、玉泉山路、北坞村路、昆明湖南路、昆明湖路、颐和园路、清华西路、清华东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

③北四环东路、东四环北路、酒仙桥南路、酒仙桥路、万红西街、京顺路(含以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交管局通告,2000年5月10日实行)

(九)行人、非机动车(人力客、货运三轮车等)禁限的道路或范围

1、二、三、四环主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市公安局通告,98年12月16日起实行和交管局通告,2000年12月8日实行)

2、二、三环主路公交车站,只准行人在公交站台上候车。(市公安局通告,98年12月16日起实行)

3、下列道路禁止人力客、货运三轮车通行:

(1)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建国门桥至北窑桥)、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白石桥路、海淀路、海淀大街、中关村路、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中关村路),昼夜禁止人力客、货运三轮车通行、穿行。

经北京市交通局认定,在东城、西城、宣武三区内从事胡同游业务的专用客运三轮车,只准在规定的胡同游览线路内行驶。

(2)、下列道路,7时至22时,禁止人力客、货运三轮车通行:

①光华路(东大桥路光华路口至光华路西口);

②日坛路(日坛路光华路口至光华路西口)、日坛东路、建华路、秀水街、秀水北街、秀水南街、秀水东街;

③三里河路(甘家口至木樨地桥);

④东大桥路、工人体育场东路、新东路 ;

⑤万寿路(罗道庄桥至复兴路万寿路口)。

(3)下列道路,昼夜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

①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内的道路(上地东路、上地西路、上地南路、上地北路相接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②三环路(含)以内道路(红色号牌的人力货运三轮车除外)。

(4)下列道路,7时至21时,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

①中关村北大街、成府路(清华西门、北大东门至成府路东口);

②学院路清华东路路口向南至蓟门桥止;

③海淀南路渔场口向东经知春路至北土城路健德门桥止;

④圆明园东路、信息路(清华西门至信息环岛)、清华西路、颐和园路(清华西门至西苑路口)、清华南路(清华西门至兰旗营路口)。(市公安局、交管局通告,2002年1月5日起执行)

四、车辆行驶规定

1、二、三环路车辆行驶规定

(1)二、三环路主路左侧第一条车道只允许排气量1.0升(不含)以上的小轿车通行,出租车和其他车辆不准在该车道内行驶。

(2)二环、三环路主路最外侧车道(不含进出口附近120米的路段),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8时30分,只允许公共汽车、大型客车和9座以上的旅行车通行,其余时间其它车辆借道行驶时,遇有公交车辆驶来,应立即避让。公交车、大型客车和9座以上旅行车只准在该车道内顺序行驶,前方有障碍时,只准向左借用相邻一条机动车道,超过障碍后须立即驶回原车道。

(3)二环、三环路主路公交车站内,严禁出租汽车和社会车辆驶入或临时停车。

(4)二环、三环路主路车辆行驶的最高限速为80公里/小时,在前方无障碍且视线良好的情况下,主路(不含进出口)车辆行驶的最低限速为50公里/小时。(交管局通告,99年9月18日起实行)

2、四环路车辆行驶规定

(1)四环路主路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第一、二、三条车道为小型车道,其中第一、二条为小客车专用车道;第四条车道为大型车道。

(2)四环路主路第一条车道只准小轿车行驶;小型货车只准在第三、四条道内行驶,大型车辆只准在第四条车道内行驶。车辆在借用禁止行驶的车道超车时,只准借用相临车道,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

(3)四环路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交管局通告,2000年12月8日起实行)

3、四环路主路车辆行驶的最高限速为80公里/小时,在前方无障碍且视线良好的情况下,主路(不含进出口)车辆行驶的最低限速为50公里/小时。(交管局通告,2004年5月8日起实行)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