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货车限行路线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在我市中心区继续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外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牵引车通行:
东面: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茅岗路段)、茅岗路(不含)、广园快速路(茅岗路至奥体路段)、奥体路、大观路(奥体路至云溪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桥以东路段)以北,新光快速路厦滘立交(番禺大道出入口)以北路段;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埗桥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黄石东路(不含)、白云大道(黄石东路口以北路段,不含)、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云溪路段)、云溪路以南。
二、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以南路段)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路段)、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路段)以南。
三、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1.5吨以上(含1.5吨)的牵引车通行。
四、第一、二、三条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五、在本《通告》非禁止货车通行的范围和时间内,如另有规定禁止货车行驶的路段,则按规定执行。
六、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七、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八、本通告自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将依据实施效果依法进行评估修订。《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0〕269号)、《关于限制货车通行新光快速路的通告》(穗公〔2011〕136号)同时废止。
[img]柴油国6车哪些城市不能进
日前,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下称《公告》),其中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记者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这意味着届时只有符合国六标准的柴油车才能在市场上销售;国五及以下标准二手柴油车不能跨市转入广州。
国六排放标准即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六标准是对国五标准的升级,要求一氧化碳排放量、总碳氢化合物,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再降低50%以上。按照计划国六标准将分为6A和6B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2020年7月1日开始,第二个阶段是从2023年7月1日开始。以下为其他排放标准实施年限:1、国一标准:2001年7月1日全国实施,主要针对一氧化碳、碳氢化物和微粒排放有限制要求。2、国二标准:2004年7月1日全国实施,要求一氧化碳降低30%,碳氢化物和碳氧化物降低55%。3、国三标准:2007年7月1日全国实施,要求国三较国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降低40%。4、国四标准:2010年7月1日全国实施,要求比国三降低50%到60%。5、国五标准:2018年1月1日全国实施,要求相比国四标准,氮氧化物排放量要降低25%。
最高罚50万!7大省市柴油车管控新规来了
2020年,广东、河南、北京、天津、河北、杭州等多个省市陆续发布柴油车管控新规,部分可称“史上最严”。
广东:污染天气对柴油车限行
2019年11月20日,《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0日。要求到2020年,各地级以上市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各地级以上市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
从2019年5月1日起,就开始采用遥感检测法对道路上行驶车辆进行监督抽测,一次林格曼黑度超过排放限值的,判定车辆排放不合格。各地还可以在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采取柴油货车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
如深圳采取的:红色预警时柴油货车全部限行。在不同的大气污染预警下,对柴油车及国Ⅱ(含)以下汽油车都提出单双号、禁行等管控要求,尤其是在大气污染红色预警,将启用大气污染I级响应措施,柴油车及国Ⅱ(含)以下汽油车实施全市限行。
河南:淘汰10万辆柴油车!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在《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2020年底前,河南将淘汰国三及以下中、重型柴油货车10万辆以上。
2019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对全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车进行筛查,形成老旧柴油车黑名单,禁止在禁限行区域范围内行驶。今年3月起,河南部分城市就开始对柴油车限行。
北京:新增全部采用电动车
2月13日,北京发布《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其中有数条规定涉及柴油车管控的加强。
在重点区域采取纯电动旅游观光专线及摆渡车模式,减少柴油大中型载客汽车使用;加快高排放车淘汰,执行国三柴油车全市域限行政策,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车及老旧燃气车辆;三是综合施策推进车辆电动化。在2020年1月1日起,全部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的基础上,要求今年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基本采用电动车。
天津:排放造假最重罚50万
今年1月18日,天津发布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条例明确要求,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等,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如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河北:违反条例最高罚50万
今年1月11日,河北发布《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并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首次明确了条例规定的处罚办法,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杭州:补贴延期申请!
在今年2月3日,杭州发布《关于杭州市主城区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申请业务办理截止时间的通告》的公告,提出将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大面积鼓励低排放标准的高污染柴油车报废工作推进。
青岛:1-5万元补贴!
青岛市2019年末出台《青岛市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并在2020年实施对青岛市提前淘汰更新的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发放补贴。《方案》中提出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在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报废或出口手续,且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可根据车辆类型和出厂日期,享受1-5万元补贴金额。
小结
可以看出,当前国家在柴油车管控上是越发严格。无论是从限行、补贴还是行政处罚,都在引导国三及低排放柴油货车加快淘汰,同时积极推广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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