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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单双号限行的简单介绍

2015年12月29日保定限号吗?

保定:单双号限行至12月底

据悉,保定将在12月实施为期一个月的严于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的空气质量超常冲刺保障措施,其中包含工作日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一、单双号限行

在市区范围内实行机动车牌照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牌照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市区机动车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限行日期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

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政府公务用车;

3.经市政府批准,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车辆证件的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车辆;

4.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各单位要加大对以上车辆的管理,按照“保障需求,最低派遣”的原则,控制本单位车辆出行。

非本市车辆在受限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一次劝导告知停驶、二次核查确认驶出、三次依法处罚。

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二、大型运输车辆禁限行

积极推动在市区外环路实施外埠货运车辆禁行措施。砂石料、建筑渣土、混凝土和其他散体物料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以及其它货运车辆(核定载质量0.6吨以上)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包含以上道路)及西二环(不含)以东的市区道路。

三、部分路段单行、禁行

复兴路(长城大街-复兴路地道桥西口段)、东风路(长城大街-红阳大街段)、天威中路(建华南大街-恒祥南大街段)、乐凯南大街(建国路-南堤路段)单向禁行,游泳馆西侧公园街(天威路-裕华路段)双向禁行。

【不限行县城:顺平、涞源、容城、阜平、清苑。

与保定同步单双号限行:蠡县、唐县、满城、定兴、望都、高碑店、安国、博野、涞水、曲阳、易县、徐水、涿州、高阳、雄县。

安新县每天限两个号,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

周六日全部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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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滦县,2015限号通知

 2015年8月26日0时至9月4日24时期间,实施机动车(含临时车牌车辆)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单双号限行期间,市中心区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2015年8月26日0时至9月4日24时,市中心区,各县(市、开发区、管理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城区,每天6时至24时禁止重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危险品运输车(含持有通行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唐山:8月31日至9月4日单双号限行 每日7时至19时 市中心区公交车免费

2015年8月31日0时至9月4日24时,市中心区,各县(市、开发区、管理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城区,每天7时至19时,对非营运小型汽车、摩托车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包括临时车牌、外地车牌)。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道路行驶: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2.“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用车),保险查勘车,殡仪馆的殡葬车;4.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用作业车辆;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市中心区范围是:由开越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唐安路(不含)相连的内部区域。小型汽车包括:小型客车、微型客车、轻型货车、微型货车、大型轿车。

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车辆如何处罚?

1.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项,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2.同一天内,同一辆被限行机动车,如多次违反限行规定出行,交警部门将根据查获的情况,以4小时为间隔,进行连续处罚。

河北沧州机动车限号2015年12月20号单双号限行。 沧州新华区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2月18日至23日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按照河北省大气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和《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我市于12月18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等途径尽快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

二、中小学、幼儿园要减少户外运动。

三、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四、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主城区(含县城)实行非营运车辆单双号限行(市区每天限行时段为7:00—20:00。单日限双号,双日限单号,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五、全市涉气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不低于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六、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渣土车一律停运;商砼企业一律停止原材料进出场地;料场一律停业,严格落实抑尘措施。

七、增加城市主要干道清扫保洁频次。

应急响应期间,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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