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限号可以申请一天通行吗
不可以!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20〕57号)
郑州的限行区域为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北四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二、限行时间为每天7时至21时实施限行。三、限行规定(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 )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 、6 、8 、0 )在双日上路行驶。
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 (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 (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img]郑州限行时间和范围
郑州限行范围是东三环(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所有道路。
《限行通告》规定: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
即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周六,周日不限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注意事项:
载货汽车的道路通行管理,继续按照我市载货汽车限行有关规定执行。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
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通行证的,不受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载货汽车区域限行措施限制,但不得在全市域范围内(外环线除外)设有载货汽车禁止通行交通标志的路段通行。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1月2日起郑州恢复一天限俩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汽车限号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郑州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对于郑州限号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 郑州市违反限行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扣三分,罚100。
《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缓解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市核心区域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北四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
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每天7时至21时实施限行。
三、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四、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五、违反本通告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六、《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17〕42号)自2018年11月21日起暂停施行,2019年1月1日起恢复施行。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