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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1号限行(武汉限行限号查询)

武汉古田桥有限行规定吗

截至2019年8月,武汉古田桥没有限行规定,但武汉二七长江大桥、长江二桥、长江大桥及江汉桥有限行规定。

1、二七长江大桥(解放大道立交至和平大道立交)、长江二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但每日23时至次日6时,准许总质量30吨(含)以下、单轴重13吨(含)以下的载货汽车通行。二七长江大桥全日禁止行人通行。

2、长江大桥、江汉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城市公交车除外)、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但准许自行车在长江大桥人行道内推行,非机动车可通行江汉桥辅桥。

3、长江大桥、江汉桥每日7时至23时,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同时,禁止当日日期对应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如:1日、11日、21日、31日,禁止车牌尾号为1的车辆通行;2日、12日、22日,禁止车牌尾号为2的车辆通行,以此类推。出租车每日21时至次日7时不受尾号限制通行。

扩展资料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七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程度,确定禁止高排放机动车行驶的区域、时段,设置禁止行驶标志和高排放机动车自动识别系统;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采取前款规定的管理措施的,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在实施三十日之前向社会公布。

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目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不得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第六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与周边省(市)建立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推进区域合作,定期协商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或者参与区域防治政策、标准、措施等重大问题的联合研究,推动区域各省(市)在节能减排、产业准入和淘汰以及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检验方法、燃油标准等方面环境政策、标准、措施的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交管局-关于加强二七长江大桥、长江二桥、长江大桥及江汉桥交通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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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限行时间2021年9月新规是怎么样的?

如下:

一、外地燃油车

(一)限行一

限行时间

2020年04月08日起,工作日07:00-22:00(节假日除外、双休日补班)

限行区域、范围

武汉市:长江大桥、江汉桥

在微信公众号【车主指南】回复【武汉限行】,查看限行地图,更直观!

限行规定

机动车长期尾号限行:日期为单数,车牌尾号为双号限行;日期为双数,车牌尾号为单号限行;尾号为字母时按最后一位数字计算。

二、本地燃油车

(一)限行一

限行时间

2020年04月08日起,工作日07:00-22:00(节假日除外、双休日补班)

限行区域、范围

武汉市:长江大桥、江汉桥

限行规定

机动车长期尾号限行:日期为单数,车牌尾号为双号限行;日期为双数,车牌尾号为单号限行;尾号为字母时按最后一位数字计算。

(二)限行二

限行时间

2020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1日,每天07:00-09:00、16:00-19:00

限行区域、范围

武汉市:二环线(含主线、辅路、匝道)及以内道路

限行规定

禁止本埠皮卡车通行

(三)限行三

限行时间

2020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1日,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武汉市:长江大桥、江汉桥、长江隧道、长江公铁隧道

限行规定

禁止本埠多用途货车通行

三、本地纯电动、本地插电混动

(一)限行一

限行时间

2020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1日,每天07:00-09:00、16:00-19:00

限行区域、范围

限行规定

禁止本埠皮卡车通行

(二)限行二

限行时间

2020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1日,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武汉市:长江大桥、江汉桥、长江隧道、长江公铁隧道

限行规定

禁止本埠多用途货车通行

2021武汉限号规则是什么?

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2月06日、2021年02月27日至2022年01月18日,工作日07:00-09:00、17:30-19:30(节假日除外、双休日补班)。

限号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5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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