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证可以进入北京几环
可以进入北京,外地牌照车辆进北京六环路以内,需要办理进京证。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周一,1、6。周二,2、7。周三,3、8。以此类推,北京二环主路、长安街沿线全天禁止外地车通行。
办证时应提供六种证明材料: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办理进京证使用4天后,可到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重新办理进京证。重新办理时,需按照办理的要求提交六种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自申请日起,7天有效的进京证。
关于持有外省、区、市临时号牌机动车办理进京证。需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购车发票、临时号牌等证明材料。此外,应在临时号牌有效期内办理进京证件,进京证件有效期不得超过临时号牌有效期。
参考资料:
进京证简介:
1.进京证,是指在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以及六环外个别路段,非北京牌照的外埠机动车进入的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到期前一天,到期当天及到期后一天)可以到当地交警支队办理延期5天。
2.12天过后若仍需用进京证只能去进京的综合检查站重新办理7天的证件。在北京市各条高速公路即将进入市区处设有进京证办理点及检查站。2014年开始停办有效期为半年的长期进京证,只能办临时证。2016年办理进京证时,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交强险保险单、有效期内的验车标志、绿色的环保合格标证一样不能少。
3.2018年6月15日,北京发布《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4.凡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辆(含公路)行驶的,都需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尾气排放检测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凭环保部门发放的进京机动车排放检测合格证或一次排放检测凭证,由公安交通管理局核发进京通行证。
5.各进京通行证办证处凭环保部门发给的进京机动车排放检测合格证或一次性排放检测凭证方可办理进京通行证(持"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车辆除外)持有一次性排放检测凭证的车辆,只须办理1至2天有效的进京通行证,并不得进入三环路(含)以内地区行驶以内地区行驶(不含运送危重病人的外埠车辆)。
6.对外埠长途客运、旅游客运车辆,采取每6个月到指定的机动车检测场检测一次尾气,合格后,由环保部门发放有效期为6个月的排放检测合格证,到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理旅游客运证,到公安交通管理局宣传处办理外埠进京客运证。
7.外埠在京滞留三个月以上的车辆,凭有效的进京证明、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指定检测场出具的排放检测场出具的排放检测合格证到所在住地支(大)队宣传科办理车辆备案手续。
8.在尾气合格证记录证有效期内,车辆如明显冒黑烟或尾气经抽检不合格,民警有权收回排放检测合格证并通暂扣进京通行证。责令进行尾气治理,待尾气排放检验合格,得新办理尾气检测合格证后,方准到扣证机关领取暂扣的进京通行证或重新办理进京通行证。
9.对尾气检测超标不严重的外地进京运菜、蛋、肉等农副产品的车辆,由环保部门发给一次性排放检测凭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据此可以办理2日内进京通行证,但不得进入三环路(含)以内地区行驶。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证时要将一次性排放检测凭证收回,并由环保部门登记造册,第二次来京尾气检测仍不合格的,不再核发一次性排放检测凭证,不办理进京通行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进京证
外地车办进京证可以行驶的区域谁知道?
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办理进京证后行驶区域限制:
1、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
2、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3、二环路主路(全线)、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路段、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长街、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西安门大街(西四南大街至府右街之间路段);
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北池子大街至东黄城根北街)、地安门内大街、景山后街、景山西街、景山东街、西什库大街西岔(西什库大街至西安门大街),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4、灵境胡同东段(府右街至西黄城根南街段)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通行。
扩展资料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七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第七十五条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对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修理、调整、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应当依法强制报废。
第七十六条本市加快老旧公交、邮政、环卫、出租等车辆淘汰,鼓励发展小排量、低能耗和新能源车与清洁能源车,加快新能源车与清洁能源车的配套设施建设。
第七十七条本市鼓励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交通、公安、商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状况,制定高排放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治理和限制使用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六十一条遇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施工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车道、暂时中断通行、关闭高速公路等交通管制措施。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时,应当设置交通标志或者发布公告。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
附载作业人员的货运汽车、全挂拖斗车、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货运汽车、二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和铰接式客车、电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50公里,在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60公里。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外地车进京注意事项
限制进京地区名单
一、限行时间
公务用车: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
其他机动车:工作日7时至20时(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公务用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其他机动车: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限行规则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2、除上述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7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二)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注: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3、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外地车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
载客汽车: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4时
二、限行区域
载客汽车:五环路主辅路及其以内道路和大兴区部分道路
载货汽车:六环路(含)以内道路
三、限行规则
(一)载客汽车
1、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
2、持有进京证的外地载客汽车,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辅路及其以内道路和大兴区部分道路、行驶;
3、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限行尾号(含临时号牌)如下:
(一)自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7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二)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注: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5、外省、区、市机动车全天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段)。
6、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及大兴区部分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并与北京市载客汽车同步进行车牌尾号轮换。
(二)载货汽车
1、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外地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2、每天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外地号牌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须办理进京证。
3、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外埠号牌载货汽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4、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广场东、西侧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长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台基厂路、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万寿路(万寿路口至万寿路北口)、朱各庄路(万寿路北口至西四环中路东辅路)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其他道路外埠号牌货车禁限规定,请以道路具体交通标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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