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限号怎么处罚
太原市限号通告中没有明确指出处罚方式,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太原市限制通知:
本通告自2019年1月2日起实施。实施交通流量调控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太原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时段
2019年1月2日起,工作日7:00时至9:00时,17:30时至19:30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扩展资料:
限行车辆:
1、晋A号牌机动车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2、非晋A号牌机动车 在上述调控时段及路段禁止通行。
3、大中型客车、晋A牌号出租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除外。
4、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
黄河新闻网-今日起,太原市滨河东、西路限行!
[img]太原市交通管理局电话多少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51-4047886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青年路新南一条26号
太原:最新限行通知,连续三日单双号限行!
根据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告》(并环改办[2020]6号)和《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预警级别由橙色升级为红色,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一级)响应(1月8日0时—1月10日24时)。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市政府决定,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0年1月8日0时至2020年1月10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
三、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具体情况:
8日0时至8日24时:双号通行;
9日0时至9日24时:单号通行;
10日0时至10日24时:双号通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制式警用车、制式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
以上车辆属中重型载货车、专项作业车的,须办理“限行区域通行证”方可通行。
五、市内公交车全部免费乘坐:限行期间,市内公交车全部免费乘坐(不含太原至晋中城际公交线路);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倡议市民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六、其它管理规定:限行期间,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部分路段高峰期限行调控措施,暂停执行;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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