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证可以进入北京几环
可以进入北京,外地牌照车辆进北京六环路以内,需要办理进京证。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周一,1、6。周二,2、7。周三,3、8。以此类推,北京二环主路、长安街沿线全天禁止外地车通行。
办证时应提供六种证明材料: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办理进京证使用4天后,可到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重新办理进京证。重新办理时,需按照办理的要求提交六种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自申请日起,7天有效的进京证。
关于持有外省、区、市临时号牌机动车办理进京证。需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购车发票、临时号牌等证明材料。此外,应在临时号牌有效期内办理进京证件,进京证件有效期不得超过临时号牌有效期。
参考资料:
进京证简介:
1.进京证,是指在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以及六环外个别路段,非北京牌照的外埠机动车进入的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到期前一天,到期当天及到期后一天)可以到当地交警支队办理延期5天。
2.12天过后若仍需用进京证只能去进京的综合检查站重新办理7天的证件。在北京市各条高速公路即将进入市区处设有进京证办理点及检查站。2014年开始停办有效期为半年的长期进京证,只能办临时证。2016年办理进京证时,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交强险保险单、有效期内的验车标志、绿色的环保合格标证一样不能少。
3.2018年6月15日,北京发布《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4.凡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辆(含公路)行驶的,都需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尾气排放检测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凭环保部门发放的进京机动车排放检测合格证或一次排放检测凭证,由公安交通管理局核发进京通行证。
5.各进京通行证办证处凭环保部门发给的进京机动车排放检测合格证或一次性排放检测凭证方可办理进京通行证(持"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车辆除外)持有一次性排放检测凭证的车辆,只须办理1至2天有效的进京通行证,并不得进入三环路(含)以内地区行驶以内地区行驶(不含运送危重病人的外埠车辆)。
6.对外埠长途客运、旅游客运车辆,采取每6个月到指定的机动车检测场检测一次尾气,合格后,由环保部门发放有效期为6个月的排放检测合格证,到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理旅游客运证,到公安交通管理局宣传处办理外埠进京客运证。
7.外埠在京滞留三个月以上的车辆,凭有效的进京证明、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指定检测场出具的排放检测场出具的排放检测合格证到所在住地支(大)队宣传科办理车辆备案手续。
8.在尾气合格证记录证有效期内,车辆如明显冒黑烟或尾气经抽检不合格,民警有权收回排放检测合格证并通暂扣进京通行证。责令进行尾气治理,待尾气排放检验合格,得新办理尾气检测合格证后,方准到扣证机关领取暂扣的进京通行证或重新办理进京通行证。
9.对尾气检测超标不严重的外地进京运菜、蛋、肉等农副产品的车辆,由环保部门发给一次性排放检测凭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据此可以办理2日内进京通行证,但不得进入三环路(含)以内地区行驶。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证时要将一次性排放检测凭证收回,并由环保部门登记造册,第二次来京尾气检测仍不合格的,不再核发一次性排放检测凭证,不办理进京通行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进京证
[img]北京进京证范围
法律分析:凡是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行驶的外埠车辆,以及前往昌平、怀柔、延庆城关镇限行区域内行驶的外埠车辆,必须办理进京证。
一怀柔限行区域:
怀柔区限行区域:南华大街、龙山东路、环湖路、富乐大街、开放路以内道路(含上述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进入以上区域行驶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二延庆限行区域:
1、延庆城区东向—妫川路(庆隆街东口至莲花池路口)以西(不含);南向—妫川路(莲花池路口至燕水家园东口)、百泉街(燕水家园东口至百眼泉村路口)、湖南西路(公安局路口至污水厂路口)以北(不含);西向—汇川街(百眼泉村路口至公安局路口)、湖北西路(污水厂路口至南关桥北口)、西环城路(南关桥北口至北关北口)以东(不含);北向—庆园街(北关北口至度假村路口)、妫水北街(度假村路口至检察院路口)、庆隆街(检察院路口至庆隆街东口)以南(不含)相接围成范围内的道路,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禁止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畜力车、专项作业车通行、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
2、东外大街(京张路口至新风路口)全天禁止各种载货汽车通行、禁止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畜力车、专项作业车通行、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
3、延庆城区外围东向—110国道新线(米家堡桥北口至大榆树路口)以西(不含);南向—大莲路(大榆树路口至姜家台路口)、东姜路(姜家台路口至东杏园路口)、下东路(东杏园路口至下屯路口)、延康路(下屯路口至刁营路口)以北(含);西向—康张路(刁营路口至西卓家营北口)以东(含);北向—康河路(西卓家营北口至马庄路口)、规划路(马庄路口至付余屯路口)、祁付路(付余屯西口至米家堡桥北口)以南(含)相接围成范围内的道路,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其中妫川路(米家堡桥北口至煤气站路口)、延琉路(京张路口至延庆东桥)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4、京银路(张山营路口至米家堡桥北口)、康张路(康庄高速口至张山营北口)、延琉路(延庆东桥至永宁东口)、妫川路(营城子高速口至东杏园路口)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5、G7高速延庆段黑龙庙、米家堡及110国道新线延庆东桥、大榆树路口、二道河路口、老银庄分流岗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驶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外地车办进京证可以行驶的区域谁知道?
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办理进京证后行驶区域限制:
1、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
2、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3、二环路主路(全线)、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路段、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长街、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西安门大街(西四南大街至府右街之间路段);
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北池子大街至东黄城根北街)、地安门内大街、景山后街、景山西街、景山东街、西什库大街西岔(西什库大街至西安门大街),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4、灵境胡同东段(府右街至西黄城根南街段)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通行。
扩展资料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七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第七十五条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对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修理、调整、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应当依法强制报废。
第七十六条本市加快老旧公交、邮政、环卫、出租等车辆淘汰,鼓励发展小排量、低能耗和新能源车与清洁能源车,加快新能源车与清洁能源车的配套设施建设。
第七十七条本市鼓励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交通、公安、商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状况,制定高排放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治理和限制使用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六十一条遇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施工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车道、暂时中断通行、关闭高速公路等交通管制措施。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时,应当设置交通标志或者发布公告。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
附载作业人员的货运汽车、全挂拖斗车、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货运汽车、二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和铰接式客车、电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50公里,在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60公里。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外地车进京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