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今日限行尾号是多少
限行规定为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限行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周一)至2021年11月12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扩展资料: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2020年11月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下周一(11月16日)起,西安将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限行区域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
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网-恢复常态化限行 限行区域和时间要留意
[img]限行十年以上“国三及以下的柴油车和国二及以下的汽油车”,为什么要对这些车辆进行限行措施?
这两天,西安成了“网红”,不是因为抖友爱刷的美食美景,而是因为一纸“十年废车令”和一句“非干不可”。
7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会同环保局一起出台了《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禁止老旧车辆进入三环以内。
禁限行老旧车,不是什么新鲜事。2015年起就有城市开始逐步推进限行,去年7、8月,北京、天津、广州等多个城市密集出台限制高排放车辆进入主城区的政策。跟风限行的西安,为何就引起了大家的较大争议。一位西安媒体人说:这其实是一场人为的舆论灾难。用年限一刀切?
西安的限行《通告》被网友简称为“十年禁车令”。这源于《通告》中对“高排放老旧汽车”的定义——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
以注册年限来定义车辆能否上路,的确会让人冒出很多疑问:“国一”到“国五”的标准摆在那儿不用,只看年限能够对应排放高低?以年限来划分,那要车检何用?所谓的“老旧车辆”限行全西安市行政区域,与“报废”有什么区别?说到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60万公里后引导报废,若是这十年间一辆车没怎么开也不允许上路?
《通告》发布第二天,西安市环保局和公安局举行了一场媒体见面会。根据环保局官方解读,之所以用年限来解释高排放老旧车辆,是为了方便市民对车辆自我识别。其实需要禁限行的车辆就是指的“国三及以下的柴油车”和“国二及以下的汽油车”,因为这两类车的禁购时间点刚好处于2008和2013年,所以给出了“十年”和“五年”的定义解释。
看看其他城市禁限行规定中对车辆的定义:北京要求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进入六环以内;天津禁止“国二”及以下的汽油车工作日内进入外环线。广州和成都则是对高污染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何谓“高污染汽车”,广州和成都采用了“绿色环保标志”和“黄色环保标志”的分类法,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核发。
为了缓堵、治霾,西安禁限行老旧车的初衷本也无可厚非,如果担心西安人民理解不了“国二”“国三”是什么意思,也可以用更为严谨的划分方法。
从官方解释来看,“十年禁车令”其实是一次“误读”,但《通告》也没有给出更多的划分依据。若真是抱着让市民清晰易懂的初衷,则可能是好心办了坏事。
12月西安车辆限行通知表
指挥部已于12月18日12时,启动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有关规定,现就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2016年12月19日6时起,全天二十四小时执行。
二、禁限行区域:全市范围(十区三县)
三、限行具体规定:将0-9的机动车辆尾号数字划分为1、3、5、7、9和2、4、6、8、0两个组合,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单日限行1、3、5、7、9,双日限行2、4、6、8、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禁止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六、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十区三县)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七、途径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并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禁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八、以下类情形机动车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
(一)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汽车(含快捷货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
(二)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通勤班车,用于上下班接送职工的10座以上含10座中型、大型客车)、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
(三)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四)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不受禁限行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