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辆南京限行规定
根据南京市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规定,外地车辆在南京限行时,应按照尾号限行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7:00-9:00和16:30-19:00,周末和节假日不限行。
2、限行范围为南京市内的部分区域,包括秦淮、玄武、建邺、鼓楼、下关、浦口、栖霞、雨花台等区域。
3、尾号为单数的车辆在单数日限行,尾号为双数的车辆在双数日限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车辆,按照数字0算。
4、车辆使用时间不满6个月,免于尾号限行。非机动车、新能源车、充电车、公安、消防、救护、环卫、出租、物流配送等特定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南京市区对外地牌照小车有什么限行规定吗
没有明确规定。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二)不得驾驶非本市号牌的拖拉机在市区道路上行驶;
(三)正三轮摩托车不得在市区禁行的区域、路段内行驶;
(四)公共汽车进站必须依次单排停车,不得在站点以外上下客;
(五)同方向设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自行机械车,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扩展资料: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十八条 申请登记的燃油助力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牌无证的燃油助力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悬挂非本市籍号牌的燃油助力车不得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予登记。
第十九条 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应当持购车发票或者车辆正当来历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和有关身份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登记手续。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公告停止使用、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十二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南京市限行规定,外地牌照,私家车,求市区等限行规定
1、外地车辆限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非本市籍外地号牌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南京长江大桥通行。外地号牌机动车可根据相关通行政策由长江二桥、扬子江隧道、长江隧道等其他过江通道绕行;外地号牌非机动车可通过轮渡通行。
2、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除夜间23:00至次日晨6:00,允许本市籍中型及以下封闭、厢式货车通行外,禁止货车在南京长江大桥通行。为保障涉及民生的确需通行大桥的货物运输,允许本地中型及以下货车办理通行证后(避开早晚高峰)在南京长江大桥通行(专项作业车、挂车参照货车管理)。
3、客运车辆限行规定:
全天禁止大型客车在南京长江大桥通行(公交车、本地持通行证通勤班车除外)。
4、其他车辆限行规定:
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本市主城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南京长江大桥通行。
扩展资料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规模、道路交通流量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实际情况,可以对车辆采取总量控制、限制通行等措施。
第四十四条 禁止下列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
(一)损坏道路及交通设施;
(二)擅自占用道路放置物品或者从事非交通活动;
(三)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含有交通指示内容的标识、标牌;
(四)擅自遮挡、涂改交通信号;
(五)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轮滑和平衡车等滑行工具。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五十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
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不同污染预警等级,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公众健康提示,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责令有关企业限产或者停产;
(二)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通报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复通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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