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济南市区车辆限行吗
春节期间济南市区部分车辆限行。
济南春节期间以下车辆不限行:
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济南2020年12月9日起实施的《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交通高峰期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只在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限行,其余时间不限行。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交通高峰期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内限行规定如下:
限行时间:
工作日1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济南限行车辆:
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备注: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不受该措施限制。
限行路段:
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
“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道)等高架道路。
周山隧道货车限行拍照吗
法律分析:1、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只罚款,不扣分。
2、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电子眼拍到多次,当日只作一次处罚,罚款一百元人民币。
3、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再遇警察,就出生之前的处罚凭证,将不再重复处罚。
4、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又被电子眼拍到,将不再重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img]济南限行路段和时间是什么?
工作日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工作日交通高峰期是指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车辆限行是一种道路通行政策,这类政策一旦实施,会长期实行下去,基本不会调整。车辆限行有两种情况,一个是道路限制规定,其有效性只在某个指定的路段,这个路段以外的不受限制,如北京市规定,王府井步行街禁止各类机动车通行,这个限行令只在王府井步行街有效。
另一种情况是一定区域内对一定范围的车辆有效,如北京市规定在四环路以内道路禁止非京A牌照的摩托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