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北京抗战限行(北京抗战事件)

北京抗战纪念活动东西长安街管控路段时间

北京抗战纪念活动东西长安街管控路段时间,自2015年8月20日0时至9月3日24时,不同车型,具体时间段也不一样,相关时间段情况如下:

一、本市车辆

(一)、货运机动车和专项作业车,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

(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0时至6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三)、京B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二、外地车辆

(一)、每天3时至24时,进京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但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二)、省际旅游大型客车、“绿色通道”车辆、邮政专用车和生产生活物资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但仍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每天6时至24时,除省际旅游大型客车和邮政专用客车外,其他车辆禁止在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

北京是哪年机动车限号的

北京是在2007年8月17日至8月20日首次实施机动车限号的。

北京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历史:

1、2007年北京奥运测试赛首次实施

2007年8月17日至8月20日,北京奥运测试赛期间,北京市首次实施了单双号限行。

2、2008年北京奥运会单双号限行2个月

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和空气质量良好,在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北京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3、2014年APEC期间单双号限行10天

2014年11月3日起,北京,天津市、河北全省,以及山东的济南、淄博、东营、德州、聊城、滨州6个城市全部都实施了为期10天的单双号限行措施。

4、2015年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单双号限行15天  

2015年8月20日至9月3日期间,为保障世界田径锦标赛、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北京实行单双号限行,成为北京为争取“阅兵蓝”采取的系列措施中的一项。

扩展资料

北京2019年-2020年的单双号限行措施:

一、自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参考资料来源:央广网-盘点那些年北京单双号限行的日子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img]

抗战胜利7周年北京怎样限行通知

自2015年8月20日0时至9月3日24时,对本市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机动车全天停驶80%。

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及悬挂试验车号牌的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办理相关证件后按规定行驶。

三、每天3时至24时,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四、以下机动车遵守下列规定:

(一)货运机动车和专项作业车,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

(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0时至6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三)京B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全天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北京市有关部门核发相关通行证件的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除外。

二、货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专项作业车及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载客汽车,全天禁止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但以下车辆除外:

(一)“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邮政专用货车;

(二)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以下简称生产生活物资车辆)。

三、每天3时至24时,进京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

0),“二〇〇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但每

天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四、省际旅游大型客车、“绿色通道”车辆、邮政专用车和生产生活物资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但仍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每天6时至24时,除省际旅游大型客车和邮政专用客车外,其他车辆禁止在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