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在限行区域行驶四天之后,第五天离开广州的话可以行驶吗?
根据广州市外地车牌进入市区实行“开四停四”限行措施,外地车辆在广州市区最多能开四天,第四天就得离开,你第五天才离开,已经是违章了啊。
[img]广州实施四入四出,但我的车停在停车场四天都没开过,第五天开走。算不算违规?
已经违规了 这个不是说你在广州停了四天还是开了四天,是从你进入广州一刻开始不管你怎么样,只要超过四天就算违规。
“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管控区域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二)“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分为行驶计算周期与停驶计算周期,计算周期以自然天数计算,不区分工作日与节假日。
(三)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即触发行驶计算周期,即在行驶当天开始计算4天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即具体可连续行驶、间断行驶、单独行驶。
(四)行驶计算周期结束后,进入停驶计算周期,即连续4天禁止在管控区域内行驶。期间,车辆可在管控区域内合法停放点停放或在管控区域外行驶。
停驶计算周期期间在管控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即未间隔4天以上行驶的,视为违反管理措施,之后必须满足连续4天以上不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停驶计算周期才结束。
停驶计算周期结束后,即可按行驶计算周期再次进入管控区域内行驶。
管控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以及管控区域北边边界的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尖彭路、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限制,为途经管控区域的市民提供绕行路径。
扩展资料: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下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
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
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参考资料:广东省公安局-《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政策解读
参考资料:广州市公安局-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一天进广州没开限行路中间隔了两天没来广州,第四天开进来停在限行区,第五天可以开出去吗?
第一天进广州没开限行路-意思是没有进入限行区?要进入限行区才开始计算。
广州对于外地中小客车"开4天停4天"当中的开4天意思是最长开4天(你可以开1-4天,101这种情形算3天,1001和1101和1011都算4天),不管你上回合开了几天,连续停4天就能获得开4天的机会,停在广州的停车场完全不动也算是停驶(广州指定大型会议和国家规定放假的节日,你在广州行驶也视同停驶)。
广州开4停4限行范围:东边是大观路和东环高速为界,南边是洛溪桥的水道为界,西边是珠江桥的水道为界,北边是广和大桥和华快三期(东端向南1700米华快到广汕路)及广汕路为界。(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另外:作为分界的道路都是不属于限行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