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市区限号区域
保定市市区限号区域在主城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保定市主城区限行措施:
一、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扩展资料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行驶。在道路的同方向划设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货运机动车、大型客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摩托车应当在辅路行驶。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2019保定限行尾号查询+时间区域 保定限号最新规定
[img]保定市限号
保定市自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起,主城区暂停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重新启动时间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等实际情况提前一周予以通告明确。
保定市以往限行时间是每日7:00—19:00时,市主城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限行,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注册地为保定市主城区)。
4、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保定市对货运车辆限行管理:
1、黄牌照货运车辆(包括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每天0时至早6时允许在西三环、北三环、东二环、西二环、北二环及二环、三环之间的道路和高铁片区路段(聚贤街、开泰街、顺通路、顺达路、东风路的聚贤街至东三环)通行,其他时间限制在上述路段通行。
2、黄牌照货运车辆全天限制在南二环(含)、东二环、西二环、北二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及东三环通行。
3、核定载质量0.6吨(不含)以上的蓝牌照货运车辆全天限制在东二环、北二环、三丰路、西二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4、危险货物运输车、黄牌照工程运输车(包括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罐式货车)全天限制在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及高铁片区路段(聚贤街、开泰街、顺通路、顺达路、东风路的聚贤街至东三环)通行。
保定限号区域范围
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自2021年7月5日至9月30日,我市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进行定期限行轮换。
具体规则为:
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的区域、类型、法律责任,依照《关于2021年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保气领办〔2020〕30号)执行。
此阶段的限行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
2021保定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
2021年7月5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每日7:00—20:00时。(5月8号周六正常上班,但不限行)
二、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2021年7月5日至9月30日尾号限行规则
日期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限号 1和6 2和7 3和8 4和9 5和0 不限行 不限行
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尾号限行规则
日期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限号 5和0 1和6 2和7 3和8 4和9 不限行 不限行
限行区域。
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 (含以上道路) 以内区域
限行处罚
记3分,罚款100元。
不限行的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