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8年限行规定 分享车主指南
1、从2月1日开始,深圳市外地号牌汽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将在原特区内道路限行。深圳交警表示,每个工作日仅处罚一次,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就是说,深圳限外的首个罚单,最快也要等到周三才有可能出现。
2、限行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即7:00-9:00,以及工作日晚高峰,即17:30-19:30期间。限行道路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限行对象上,则是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
3、在如何执法上,交警法制科科长李广群介绍,深圳交警将采取执勤民警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对认定的违法行为处300元罚款,一次记3分。
2018年深圳外地车限行规定
2018年深圳外地车限行规定如下: 2018年1月18日,深圳交警再次发布《关于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继续按规定时间、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有效期至2018年7月31日。 限行对象: 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外地车); 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异地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不受“限外”措施限制。 限行时间: 2017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31日(2018年2月12日-3月2日暂停限外),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 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任何限制。 限行范围: 外地车限行区域扩大至深圳全市范围(高速公路及进出口岸、机场的部分道路除外),此前为“原特区内+部分原特区外地区”扩展。 违反限外处罚: 前两次违反限外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300元,记3分。 2017年8月21日至8月31日为执法缓冲期,9月1日起正式执法。 深圳外地车限行例外道路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深圳机场: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深圳外地车限行例外车辆 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四)对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img]2018年外地蓝牌小型货车在深圳限行时间是多少?
一、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深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行驶。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小型货车在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行驶。
三、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丽水路(学苑大道口至丽山路口)行驶。
四、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景田北片区: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扩展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划定区域、路段、时段,对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但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核发专用标志的车辆除外。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十八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将机动车送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单位进行定期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方可上路行驶。未经检测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进行检测,对制造、维修出厂及销售环节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应当进行监督抽检。
第二十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排气污染状况进行路面检测。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限制货车行驶路线和区域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