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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2018货车限行6(郑州2020货车限行公告)

2018年郑州汽车限号新规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郑州市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郑州市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行区域

东三环(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限行时间

从2018年1月1日起,每周工作日的7时至21时。

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

即: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各类货车除了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违反本通告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扩展资料:

限行措施有效缓解交通压力

从12月4日起郑州市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以来,限行区域主要道路日平均车速43.2公里/小时,比11月份同期提高39%,比去年12月份同期提高40%。主要道路日均拥堵路段比11月同期减少81%。交通拥堵日均有效接报警比11月同期减少52%,比去年12月同期减少64%。交通事故日均有效接报警比11月份同期减少12.8%,比去年12月同期减少12.5%。由此可以看出,限行以来,郑州市道路交通压力减小,车速明显提升,交通拥堵情况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下降。

公共交通将加密发车保出行

为应对机动车限行带来的大客流,郑州地铁将加开列车,提升运能。1号线目前已启用新版列车运行图,每日增加上线列车43列次,行车间隔压缩至3分钟以内,2号线与城郊线在早晚高峰期间根据客流情况加开载客列车,调整后线网整体运能提升20%以上。地面公交采取适当缩短上下班高峰期发车间隔,高峰发车间隔由5~8分钟调整至5分钟以内;增加社区接驳巴士线路发车密度,方便乘客换乘地铁等其他交通工具。

参考资料:河南省政府——郑州主城区实施限行新措施地铁公交加密保障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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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微货车限行时间区域

2018年10月10日,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就进一步规范入市载货汽车发布联合通告,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予以严查和处罚。

通告所称“入市”,是指进入郑州市东四环以西、南四环以北、西四环以东、北四环以南(以上均含本路)区域内。

货运单位及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通行规定,做到高峰禁行、平峰限行、夜间通行(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使用纯电动厢式或纯电动封闭式载货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可不受有关限行规定的限制。

按通告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018年12月1日,限行车辆由国Ⅲ(含假国Ⅳ)重型柴油车扩大至全部国Ⅲ柴油车。限行范围由四环以内扩大至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以东、沿黄快速路—江山路—北四环以南区域(均不含本路),全天禁行(连霍高速除外)。

外地过境柴油货车绕行。各类外地柴油货车在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以东、沿黄快速路—江山路—北四环以南区域(以上均不含本路),全天禁行(连霍高速除外)。

进入市区的外地柴油货车(仅限于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尾气达标排放车辆)需办理入市通行证,按照规定行驶时间和线路行驶。在禁行区域所有卡点进行抓拍,对闯禁行车辆予以处罚。

扩展资料:

从2018年11月21日,7-9时、17时30分-20时,三环禁止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限行。

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禁止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

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总质量4.5吨以下且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驶入。

其余各类载货汽车(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

北四环路以南、东四环路以西、南四环路以北、西四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所有高架路全天24小时*止大型载客汽车、各类载货汽车和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北三环路以南、东三环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每天的7时至9时和17时30分至20时*止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驶入。

不过,消防车、校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辆等及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专用车不受限制,确需在禁行区域和时间内通行的车辆(柴油车需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所有不符合入市条件的车辆,请提前绕行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连霍高速和北四环道路通行。

参考资料:人民网-郑州进一步规范货车入市 纯电动货车不受限行

参考资料:凤凰网- 郑州限行车辆扩大为全部国三柴油车 限行区扩大且全天

郑州禁止货车高速口有哪几个

郑州禁止货车高速口有这些:京港澳高速公路双鹤湖收费站、薛店收费站,商登高速公路园博园收费站。

2018年11月12日下午3点,郑州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11月21日开始实施!

具体限行措施如下:

(一)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禁止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

(二)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

总质量4.5吨以下且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驶入,其余各类载货汽车(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

(三)北四环路以南、东四环路以西、南四环路以北、西四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所有高架路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载客汽车、各类载货汽车和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四)北三环路以南、东三环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每天的7时至9时和17时30分至20时禁止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驶入。

以上内容参考:郑州载货汽车禁行区域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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