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能过武汉长江大桥吗?
不能。\x0d\x0a 武汉交管局宣布,自2013年3月1日起,限制载货汽车进入中心城区:外埠货车全天禁入三环线及以内区域,本埠货车分时分区限制通行,推行夜间货运。\x0d\x0a 本埠货车分时分区限行\x0d\x0a 按规定,三环线上,本地货车仍按单双号通行,白沙洲大桥、长丰桥禁止总重30吨以上、单轴重13吨以上货车通行。\x0d\x0a 三环线内,江北、江南各有一个区域全天禁止货车驶入:江北禁行区域围绕汉正街,即三阳路至京汉大道、硚口路、沿河大道、沿江大道、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下同);江南禁行区域围绕大东湖,即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东路、沿湖路、东湖路、楚汉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八一路合围区域(不含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x0d\x0a 另有9条道路全天禁止载货汽车通行:长江大道(常青路立交—鲁巷广场)、沿江大道(黄浦大街—三阳路)、解放公园路、光华路、惠济路、武汉大道(和谐大道—黄鹂路)、龟山北路(滨江大道—鹦鹉大道)、中南路(洪山广场环路—长江大道)、书城路(南湖大道—雄楚大街)。\x0d\x0a 每天7:00—22:00,3个区域禁止货车通行:由沿江大道至黄浦大街、发展大道、汉西路、建一路、知音桥、龙阳大道、墨水湖北路、动物园路、马沧湖北路、马鹦路、鹦鹉大道、拦江路、滨江大道合围区域;由临江大道、张之洞路、解放路、巡司河路、白沙洲大道、津水路、雄楚大街、珞狮路、三环线珞狮路至光谷大道段、光谷大道、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东湖东路、沿湖路、徐东大街、和平大道、秦园路、临江大道合围区域(不含巡司河路、白沙洲大道和已列入全天禁货的东湖区域);由武汉火车站西侧的杨春湖路至团结大道、黄鹤路、和谐路合围区域。\x0d\x0a 每天7:00—22:00,5条道路禁止货车通行:姑嫂树路(唐家墩路—三环线)、唐家墩路(姑嫂树路—发展大道)、金桥大道、和平大道(徐东大街—建八路)、友谊大道(中山路—杨春湖路)。
[img]武汉城区的货车限行规定在哪里可以查到?
在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可以查询。
如:1、东湖隧道每天凌晨5:00至次日凌晨1:00准许9座(不含)以下,高度不超过3米客车通行,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禁止通行。
2、长江隧道、水果湖隧道准许9座(不含)以下客车通行。
3、上列区域和道路内每日7时到22时禁行货车三轮摩托。
拓展资料:
武汉,简称“汉”,别称“江城”,是湖北省省会、中部六省唯一的副省级市和特大城市,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也是中央军委武汉联勤保障基地驻所。全市下辖13个市辖区,总面积8494.41平方公里,2017年常住人口1091.4万人。
长江大桥、江汉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城市公交车除外)、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但准许自行车在长江大桥人行道内推行,非机动车可通行江汉桥辅桥。
长江大桥、江汉桥每日7时至22时,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出租车不受单双日限制通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
参考资料:武汉市公安局——长江大桥、江汉大桥交通管制
肥东沿河西路是不是单行道路限行
9月起,肥东这些路段全天禁止此类车辆通行!
触摸肥东
2019-08-21 22:22
关注
为了维护城区交通秩序,
为了营造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
贯彻道路安全相关法律,
肥东县人民政府将发出如下通告。
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肥东城区
禁止黄牌货车通行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肥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城区交通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肥东县人民政府决定,禁止黄牌货车(黄牌专项作业车、救援车、城管作业车、客车、公交车、消防救援类车辆除外)车辆在肥东中心城区路段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各类黄牌货车。
二、禁行路段(全天24小时)
1)包公大道(金阳路-G329)段过往车辆可通行,但不可驶入此路段以南的金阳路、桂王路、桥头集路、沿河西路、沿河东路、唐杨路、梁园路、浮槎山路、太子山路、团结大道。
2)G329(包公大道-石塘路)段过往车辆可通行。
3)石塘路(G329-双山路)段过往车辆可通行但不可驶入此路段以西的石塘路。
4)双山路(石塘路-龙城路)段过往车辆可通行,但不可驶入此路段以西的石塘路。
5)龙城路(双山路-长江东路)段可通行,但不可驶入此路段以北的长江东路。
6)长江东路(龙城路-龙泉西路)段禁止通行,可从龙城路、新安江路、沙河路绕行。
7)金阳路(包公大道-龙泉西路)段禁止通行,可从镇西路、祥和路绕行。
三、禁行车辆绕行线路
1、从合肥方向驶入包公大道途经肥东县城的,可以直接从包公大道绕行,或者从包公大道—祥和路—龙城路绕行;
2、从合肥方向驶入临泉东路途经肥东县城的,建议从临泉东路—祥和路—包公大道(龙城路)绕行;
3、从合肥方向驶入长江东路途经肥东县城的,建议从长江东路—祥和路—龙城路(包公大道)绕行;
4、从合肥方向驶入新安江路途经肥东县城的,建议从新安江路—祥和路—龙城路(包公大道)绕行;
5、从撮镇方向驶入店忠路途经肥东县城的,建议从店忠路—龙城路—祥和路(双山路)绕行;
6、从肥东高速驶入长江东路途经肥东县城的,建议从长江东路—龙城路—祥和路(双山路)绕行;
7、从石塘方向驶入石塘路途经肥东县城的,建议从石塘路—G329(双山路)绕行;
8、从梁园方向驶入G329途经肥东县城的,建议从G329—包公大道(石塘路)绕行;
9、从牌坊方向驶入团结大道途经肥东县城的,建议从团结大道—包公大道—祥和路(G329)绕行。
四、临时通行
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建设项目,确需在上述禁行路段通行的货运车辆,须在进入限行区域前,携带驾驶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单等证件,到肥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五、违法处罚
违反上述禁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六、本通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肥东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