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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黄标车限行(唐山6月黄牌货车限行规定)

明天唐山哪里限号?

明天是2016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又是个星期一!很多地方又开启了新一轮的限号!具体限行措施请往下戳↓↓↓

区域一

石家庄

石家庄从2016年1月1日起,已经将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升级为橙色(Ⅱ级)预警。

预警期间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时—24时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尾号,周一至周五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预警期间公休日、节假日不限号。此次限号按规定从2016年1月4日(周一)6时开始。

明天是1月4日,周一,非营运客车限行尾号1和6。

所有货车6-24点,禁止进入省会三环以内(含三环)道路行驶。

保定

保定从2016年1月1日0:00起,已经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市区范围以内采取机动车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

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衡水

衡水交警微发布今天下午发布消息,衡水从1月4日开始,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

1月4日,双号车辆可以通行,限制尾号为1、3、5、7、9的车辆上路。

尾号为字母的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管理。

邢台

邢台采取每天限两个号的措施。

邢台市区内,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另外,从2016年1月1日起,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

邯郸

邯郸市政府决定于2016年1月4日0:00—1月6日6:00,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延长Ⅱ级应急响应。

4日至5日每日7:00至20:00,市主城区(高铁线以西、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北环路以南,含外环路)、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车辆限行管制,4日限行号牌尾号1和6、5日限行号牌尾号2和7的机动车辆(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定州

2016年1月1日起,定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其中非营运客车每天限两个尾号:

4日(周一)限行1、6

5日(周二)限行2、7

6日(周三)限行3、8

7日(周四)限行4、9

8日(周五)限行5、0

周一到周五执行限行措施(限内不限外),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除此之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建成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0.6吨(含)以上的货车(为保障民生,办理通行证的除外)通行。

辛集

截止发稿时,还没有接到辛集如何限行的通知。

区域二

唐山

从12月29日18时起,唐山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响应。

环城路(不含)以内市中心区,以及预警范围内的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7时至19时禁止重型(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

廊坊

2016年1月2日,廊坊市政府将重污染天气预警提升至橙色,并启动二级响应。

交警温馨提示:交警部门依然将在大外环的主要出入口设卡,严格限制大货车通行,并在主城区对大型货车、黄标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高尾气排放车辆施行限行管理措施。

截止发稿,还没有接到廊坊市工作日限行的具体规定。

沧州

沧州市与2016年1月1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应急响应。

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唐山什么时候限号

2014-11-3~11-12唐山市机动车限号,具体办法如下:为做好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和《APEC会议期间全省限行机动车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14年11月3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期间,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唐山市区及各县(市)城区道路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二、每天7时至19时,唐山市内所有道路禁止三个尾号非营运小汽车、摩托车通行(车号尾数为字母的,按“0”管理),具体如下: 11月3日限行尾号为:0、1、2; 11月4日限行尾号为:3、4、5; 11月5日限行尾号为:6、7、8; 11月6日限行尾号为:9、0、1; 11月7日限行尾号为:2、3、4; 11月8日限行尾号为:5、6、7; 11月9日限行尾号为:8、9、0; 11月10日限行尾号为:1、2、3; 11月11日限行尾号为:4、5、6; 11月12日限行尾号为:7、8、9;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限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邮政专用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项作业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唐山市区及各县(市、不含玉田县)城区道路,每天7时至9时、11时至13时、17时至19时禁止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通行,“绿色通道”车辆除外。 四、玉田县城区每天0时至6时,禁止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通行,“绿色通道”车辆除外。 五、本通告所称“黄标车”按《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禁止“黄标车”通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4】1号)中的定义及范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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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黄标车标准是什么

黄标车是指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包括:

1、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2、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3、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4、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5、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客汽车。

6、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货汽车。

7、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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