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车辆限行是哪些区域范围
西安车辆限行是哪些区域范围
在我们国家有很多地区车辆是比较拥挤的,如果我们要驾驶车辆的话,还需要看这个地方是否限行,如果限行的话就不能开车出去,那么在西安车辆限行是在什么区域范围之内?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西安车辆限行是哪些区域范围
限行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9月30日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二、相关法律知识
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要求,决定自2017年11月15日起,凡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或红色预警信息时,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按照《预案》要求,启动相对应的强制性污染减排响应等级,对机动车实施禁限行措施。
禁限行区域为:临渭区为滨河大道以西,站北路以北,渭清路以东,渭河大街以南;高新区为石泉路以东,华山大街以北,渭清路以西,新310国道以南所有路段。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限行是有一定区域的,如果是在西安的话,那么他们会有固定的一个区域在这个区域之内,会在每天的早上7点到晚上8点为限行时间,其他的节假日是不限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西安车辆限行是哪些区域范围 @2019
面包车能不能进市区??
面包车在规定的时间段不能进入某些路段,因情况特殊可办理通行证通行。以西安为例,为有效调节、控制路面交通流量,加强机动车通行管理,2007年市政府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07]15号):“7时至22时禁止货车(含厢式、专项作业车)在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通行。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二环路以内的货车,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公安交警支队对在西安行政辖区的用于运输农副产品、医疗物资、物流寄递、商贸配送、家政搬家等运输群众生活必需用品的货运车辆及用于市政作业、园林绿化、水电气暖物资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货运车辆办理货运车限行区域道路通行证,确保此类车辆正常行驶。
扩展资料:
以南宁市为例,2019年3月3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发布了《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规定:设有主路和辅路的城市快速路,城市快速路的主路禁止行人和摩托车、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汽车列车、教练车、发动机排量低于1.5升(含)的面包车(含2014年以前注册登记的符合面包车技术参数和结构特征的小型载客汽车)、发动机排量低于1.5升(含)封闭式货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通行。
根据上述规定,对面包车通行城市快速路主要采取两项限行管理措施:
一是对车型的限制。主要针对发动机排量低于1.5升(含)的面包车(含2014年以前注册登记的符合面包车技术参数和结构特征的小型载客汽车)。
二是对通行范围的限制。限行范围为城市快速路主路,辅路并不限制以上面包车通行;没有设置辅路的城市快速路不限制通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面包车限行是否合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交管新规关于限制面包车行驶路权的条款不合理
西安限行范围
一、西安限行区域:
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二、西安限行时间:
2019年3月18日(周一)至2020年3月13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扩展资料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十七条 根据交通管理需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特定路段、时段限制特定车辆通行。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行的,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指定的路段、时段通行。
《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机动车排放标准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八条 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应当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及时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养,不得拆除、闲置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保持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不得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
第十九条 从事客运、物流、环卫、邮政、驾驶培训、工程施工、金融押运、配送快递和危险品运输的单位,应当配备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定期维护治理或者更新,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车辆污染物排放状况等相关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2019西安限行最新通知(西安限号查询+时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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