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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沿江路外地车限行(广州沿江西路限行吗)

广州市沿江西路限行货车通行吗?

穗公交规字〔2020〕6号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广州市区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在我市部分区域和路段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全天禁止行驶的路段:

官洲隧道、广州大学城内的中环东路和中环西路。

(二)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区域:

市中心区[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茅岗路、护林路(茅岗路以东路段)]:

东面:大观路(华观路至奥体路段,不含)、奥体路、广园快速路(奥体路至石化路段,不含茅岗路至石化路段)、石化路(广园快速路至黄埔东路段,不含)、黄埔东路(港湾路至石化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港湾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以西;

南面:珠江(丫髻沙大桥至洛溪大桥、至南沙港快速、至仑头隧道、至东圃大桥段,海珠区南面、生物岛和长洲岛北面)以北,新光快速路(全段);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埗桥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石沙公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机场路(黄石路至鹤龙一路,不含)、鹤龙一路(不含)、尖彭路、同泰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永泰收费站至沙太收费站段)、沙太路(华南快速路三期沙太收费站到沙河立交桥)、北环高速公路(沙河立交桥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行云街路段)、行云街、华观路(大观路以西段)以南。

(三)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区域:

流花地区:

东面:解放路(三元里大道路口至盘福路口)以西;

南面:盘福路(不含)、东风路(盘福立交至人民北路口,不含)以北;

西面:人民北路(东风路口至流花路口)、流花路(人民北路口至站前横路口)、站前横路、站前路(环市路口至站前横路口,不含)以东;

北面:环市路(解放路口至站前路口)以南。

(四)每天6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

(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路段:洛溪大桥。

(六)每天6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路段: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段)。

二、0.6吨以上(含0.6吨)至1.5吨以下(不含1.5吨)外市籍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二)本通告第一条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三、1.5吨以上(含1.5吨)至5吨以下(不含5吨)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货车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二)全天禁止行驶的路段:内环路及其放射线、洛溪大桥、东风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

(三)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行驶的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

(四)本通告第一条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四、5吨以上(含5吨)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本市籍货车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货车行驶的区域:

市区[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至东圃大桥段)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西环城市快速路至丫髻沙大桥段),珠江(丫髻沙大桥至洛溪大桥、至南沙港快速、至仑头隧道、至长洲岛、至东圃大桥段,海珠区南面、生物岛和长洲岛北面)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路段)、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路段)以南。

(三)本通告第一条和第三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五、本通告中出现的市中心区区域范围均指第一条第(二)项所定义的范围。

六、本通告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七、本通告中的货车是指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其中有吨位数的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吨位数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吨位数的牵引车。如5吨以上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

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九、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十、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关于东风路、中山路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6号)、《关于流花地区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7号)、《关于黄埔大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0〕1号)、《关于新光快速路部分路段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0〕2号)、《关于黄埔区大沙地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0〕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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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莞市内对外地车小车有什么限号规定吗

广州东莞市内部分路段对外地车小车有限行规定,具体如下:

一、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货车通行。

二、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每天7:00-20:00禁止非本市籍微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三、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区域(不含除万高路以外的上述道路及G107)和东莞大道每天7:00-20: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四、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中路),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路)路段,每天7: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警察网-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及主要干道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进去广州沿江西路算限行吗?

进去广州沿江西路,

如指小客车,

当然不限行。

广州市对所有外地小客车,

实行开四停四。

所有外地小客车,

都可以连续四天进入广州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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