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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港货车限行图(唐山市海港开发区限号2021最新限号)

唐山市微型货车限行区域

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大庆道,开越路,南湖大道(二环路至荷花南路),唐丰南路(南湖大道以北,原唐安南路),唐丰北路(大庆道以南,原唐安北路),建设北路(丰润区物流大道—大庆道)。道路为绿色交通示范区,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

唐山有哪些道路禁止货车通行?

唐山市新华路、建设路、文化路,2吨以下货车含客货微型车等不允许通行。

其他道路允许2吨以下,蓝牌货车允许,2吨以上禁行。

扩展资料

9月1日起,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城区部分道路将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以下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滨海公路(不含)、东风大路(不含)、港兴大街(不含)、滨海大道(不含)、海河路(不含)合围区域。

大型载货汽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业作业车、中型专业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

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载货汽车等准许通行。

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车辆的大气污染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办理并取得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参考链接:9月1日唐山海港这些道路货车禁止通行-卡车之家

唐山海港开发区限号规定

2015年8月26日0时至9月4日24时期间,实施机动车(含临时车牌车辆)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单双号限行期间,市中心区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2015年8月26日0时至9月4日24时,市中心区,各县(市、开发区、管理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城区,每天6时至24时禁止重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危险品运输车(含持有通行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唐山:8月31日至9月4日单双号限行 每日7时至19时 市中心区公交车免费

2015年8月31日0时至9月4日24时,市中心区,各县(市、开发区、管理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城区,每天7时至19时,对非营运小型汽车、摩托车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包括临时车牌、外地车牌)。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道路行驶: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2.“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用车),保险查勘车,殡仪馆的殡葬车;4.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用作业车辆;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市中心区范围是:由开越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唐安路(不含)相连的内部区域。小型汽车包括:小型客车、微型客车、轻型货车、微型货车、大型轿车。

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车辆如何处罚?

1.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项,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2.同一天内,同一辆被限行机动车,如多次违反限行规定出行,交警部门将根据查获的情况,以4小时为间隔,进行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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