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北京面对限行,外地车应该怎么办?
真正的外地人,开车来北京,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网上办进京证,特别方便。如果在进京的公路检查站办,也很方便。都是免费的。从2019年11月起,外地车进京有次数的限制,每台车每年只可以办12次进京证。每次最多是7天。总共是84天。可以分次办,也可以连续办,次数用完为止。实事求是地说,12次,84天,是完全够用的。谁没事总上北京呢?所以说,实际上,外地车来北京是更方便了。一年84天,连 旅游 都够用了!
新规定,其实对真正外地车来北京没有什么影响,是一个利好。但对以下两部分人的车辆在北京行驶有很大的影响:一是外地人的外地车。他们长住北京,在北京生活工作或学习经商等等。虽然不是北京人,但他们“漂在北京”,又离不开车辆,新规定,不能长年办证了,确实给他们带来了困难。二是一部分真正的北京人,他们长期摇不到北京的牌照,无奈之下,只好选择了买台车,挂外地牌照的办法。因为非要用车,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他们绝大部分都是上的附近河北省城市的牌照,以廊坊,保定,承德的为多。面对新规定,我看不到能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为了大局吗,也是不得以而为之。大家是可以理解的。
从长远看,北京人只有靠摇号一条路。还有,就是新能源车,也就是电动车,开始不限号,现在想买的人太多了,也要排队,排好久,要等一年多吧!上海的方法是竞价拍卖号牌,用钱来平衡需求。相比之下,北京的方式更好。至于外地人外地车,能不“漂”,就不要“漂”了。因为“漂”的成本越来越高!北京的生活居住成本也是水涨船高。
我作为一个在北京生活工作多年的外地人,觉得有必要把这些年对于买车及限行的看法跟各位网友分享一下。我特别理解一个外地人在北京打拼多年,积累了一些财富,买房买车是他们认为最基础的生活条件。过年过节可以开车带着家人风风光光的回老家,表示自己在外混的还可以或者开车去 旅游 ,出行更自由方便一些。
首先限行是为了什么,并不是对外地人有偏见或者不公平,而是这个城市的交通确实不堪重负,需要疏解及限制出行方式。不止北京,目前有好几个一线城市都在实行限行。我住的地方离上班有近30公里,起初是也开车上班,后来实在忍受不了拥堵的路况改成了地铁通勤。习惯了地铁出行,反而觉得开车上班其实真的是遭罪。在路上看看新闻、看看书,不知不觉就到了单位,也避免了因为堵车产生易怒的情绪。
从明年11月开始,北京对外地车管制更加严格。所有外地车一年进京证允许办理12次,一次可使用7天。面对更加严格的政府措施,我们倒不如看开一些。你的任何不满情绪对于限行的决定都起不到任何效果,不妨试着改变生活方式。比如,平时上班以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周末开车出去游玩一番;或者一月坐三周地铁,一周开车,不仅为绿色北京低碳出行,还可以节省开车养车的费用。我觉得可做的方式有很多,就看你自己如何对待。
有句话说的好:既然不能改变,那就尝试着用用另一种方式接受。
城市化发展的通病,目前开看,基本无解。但是确实有能提升的地方。
1.针对北京本地人。一个家庭确实应该保证人家有一辆车。但同时,之前不限号的时候,一个人名下有很多车的应该取消其特权和号牌,或者一个家庭有很多车的,都应该销户。别问为什么,也别说不公平,因为现在大家都在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你们有很多车标的享受着福利,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公平。同时应该清理死户,占着茅坑不拉屎的。
2.针对外地人。外地人这个概念,其实不应该存在了。别说北京这个城市,整个中国,也都是中国人努力工作来支撑的。在北京工作多年,所谓的外地人,在北京工作,在北京纳税,在北京付出,早就和这个城市融为一体了。新北京人应该也要按照纳税年限,家庭情况,给予适度放宽政策。
3.已经不在北京工作的,号牌要收回,要注销,要清理!
4.居住和工作地离地铁近的,有方便交通的,应该坚持绿色出行。天天跟大爷似的,不开车出门走一步都难受的,有钱就觉得自己拥有全世界的人,真的是没素质的表现。公共资源有限,人心贪念无限。什么事都得适可而止
外地车一年84天的通行时间也还可以,北京市政府之所以出这样的政策也是被外地车牌车主逼的,北京车牌价值十万,一号难求,你们投机取巧几千块钱就上个外地车牌在北京横行霸道畅通无阻,因为有早晚高峰时段限制,所以五环口停满了外地车等待解除高峰限制,造成了严重的堵车和严重的交通事故,就因为你们的自私自利导致了车祸和拥堵,甚至死亡。具交管局统计外地车长期在京达到一百万辆,对北京的交通压力,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的困扰,至今都没有解决。各个道路乱停乱放随处可见,而且五环外的外地车都是以黑车为主逆行加塞抢道,肇事逃逸,遮挡号牌,造成重大事故,甚至以自己低廉的生命以命抵命拒绝赔偿,可恶至极。外地车给你提供方便的同时你们也要多为别人想想,即将到来的限行,完全是你们咎由自取
作为一个在北京生活工作多年的北漂,觉得有必要把这些年对于买车及限行的看法跟各位网友分享一下。我特别理解一个北漂在北京打拼多年,积累了一些财富,买房买车是他们认为最基础的生活条件。过年过节可以开车带着家人风风光光的回老家,表示自己在外混的还可以或者开车去 旅游 ,出行更自由方便一些。
首先限行是为了什么,并不是对北漂有偏见或者不公平,而是这个城市的交通确实不堪重负,需要疏解及限制出行方式。不止北京,目前有好几个一线城市都在实行限行。
从明年11月开始,北京对外地车管制更加严格。所有外地车一年进京证允许办理12次,一次可使用7天。面对更加严格的政府措施,我们倒不如看开一些。你的任何不满情绪对于限行的决定都起不到任何效果,不妨试着改变生活方式。比如, 增驾b1.买个10座或者9座的黄牌商务车开开,
有句话说的好:既然不能改变,那就尝试着用用另一种方式接受。
解决方式有多种,区分不通情形:1.对于五环外工作、生活的人来说,可以买辆皮卡或者厢式货车,直接上京牌(货车牌照),排量虽然大了点,油耗虽然高了点,车虽然丑了点,但是可解决工作生活均在郊区的刚需族通勤问题。2.生活在六环外,工作在六环内,可以买4辆外地车,基本能覆盖全年,缺点是要买4辆车的保险,另外还得解决车辆存放问题……当然,郊区有好多地方的路边停车位是免费的……另外每辆车一年大多数时间闲置,也是种巨大的资源浪费,所以如果资金不充裕,可买二手的……3.同上述情形,如果外地有亲友,可以和外地的亲友换车开……4.对于工作,生活均在城区的,可以租车开、可以打车,可以和有车牌的人结婚把车牌过过来然后离婚,可以收购有车牌的公司……这对有钱人都不叫事儿……对没钱的呢?别矫情了,公交地铁吧……虽然早晚高峰要么半天等不到车,要不等到了挤不上去……5.对所有人,都可以通过选择拼车方式,当然问题也很多……6.离开北京。对于受够了各种限制,又无力改变这座城市的人来说,也可以选择改变自己……或许挪一挪海阔天空……
2019年车辆开始限行了,而那些外地车要怎么办?看完明白了!
外地车牌大量地出现在北京是北京车牌摇号的直接后果。解决外地车牌限行的根本是要解决在北京城内增长用车需求的问题。
[img]还有半年的窗口期!为啥不建议你再买皮卡了?
文:西西
虽然本人不开皮卡,暂时也没有皮卡的购买意愿,但看到6月2日出台的皮卡限行措施,还是觉得有些惊讶。
一是惊讶于,北京市多个区(除了顺义、平谷、密云、怀柔几个远郊区)同时出台这项举措,更像是对北京市新的 汽车 摇号政策的默契配合,因为二者的实施时间都是明年的1月1日,政策的潜台词是——想钻“皮卡不用京牌摇号也能上牌”的空子,更难了。
二是惊讶于,以前不让皮卡进五环,很多人钻空子,买了之后在五环外边开,而现在几乎把限行区域推进到了六环里,偶尔还有些“白区”,但你要想穿过去,堪比过 游戏 里的“雷区”,几乎不可能,特别是北京这种环形路网。
另外,补充一点,政策具体限制的是“轻型货车”,按照货车的分类标准,轻型货车是指“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 汽车 ”,由于 历史 原因,皮卡被引进时,我国没有这种分类,故被划分到“轻型货车”里。
此外,各区统一规定限行时间为6点-23点,想在这个时间段、在五环外玩穿越的,可以试一试,保准你会很酸爽!
为啥这个时候公布,而且紧跟着摇号新政征集意见发布的节奏?
不难猜测,这是政策间的默契配合。都是明年1月要正式实施的,就是要补窟窿。
熟悉北京的都知道,很多人住在五环外(六环里),这几年五环外用户买皮卡的人日益增多,正是钻了“买皮卡不用京牌摇号,也可以正常上牌”的空子,而且自家就住在五环外,平时不用进五环,所以正常使用也没啥问题,而且周末还可以进山越野玩耍。
这次限行针对的是“轻型货车”,受影响的主要是常规商业用途的轻卡(货拉拉啥的)和货车(搬家、快递公司的运输车等),限制它们的道路使用时间,主要是缓解交通拥堵,可以理解,另外其可在不限行的时间(晚23点-凌晨6点之间)上路。而“皮卡”属于顺便中招的,但也是对刚才提到的“钻空子”的查漏补缺,从宏观层面限制购买欲望和使用时间。
所以想买皮卡的朋友,抓紧时间,还有半年左右的窗口期,过了这个时间,皮卡上路的限制诸多,最起码白天在六环里会不太方便,想出售的朋友也要抓紧了,同样也是半年的窗口期,到了明年二手车估计会更加贬值!
货车咱就不说了,单说皮卡。
北京区域的皮卡销量会减弱,以前有SUV和皮卡情怀的人,会消费转移,除非你忍受得了六环限行,或者家在远郊,根本就不想进六环。我们也建议普通消费者还是放弃皮卡消费吧。
受影响的车型,国产车包括最近比较火爆的长城炮、长城风骏、郑州日产纳瓦拉、五十铃D-MAX、上汽大通T60等;进口车包括福特F150及猛禽、丰田坦途等,这部分属于平行进口,销量本就不高,更偏向于有钱人的情怀车系列。
对于以上皮卡车型,本身市场占比不大,路上见的也不多,车主影响范围有限。但对于这类有车族,是利空,使用不便,同样影响二手车保值。
所以,我们的观点是,不建议您下半年或明年购买皮卡在城区日常使用。
说下个人观点,不同意的可拍砖讨论。
皮卡在美国算是家用车和工具车,但在中国未必适用。
如果你到农村仔细看看,就会发现,农村的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蹦子、电动三轮/两轮车啥的,基本可以满足大家的日常使用需求,比如农耕运货、短途运输、赶集买卖、平时代步等等,几乎不需要十来万或十几万、几十万的皮卡——主要是太贵了,真正的农村人消费不起,五菱宏光这种神车在农村都不是家家必备,更甭说皮卡了。
目前在北京及周边城市,本人见到的皮卡车主,更多的是美系情怀消费者和偏越野玩家,纯粹的皮卡工具车只见过抢险及各类专用车,私人用的工具车真是不多见。
另外,如果真要搬家,或移动大个物件,完全可以用搬家公司更大的箱式货车,吐槽“没有皮卡就干不了活儿”的人,咱就不争竞了。
商务部表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此举是为了什么?
商务部表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此举是为了什么?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并表示汽车是消费市场的“顶梁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用好用足已有汽车消费政策,全链条发展汽车流通、促进汽车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汽车消费需求,商务部梳理了当前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的主要工作任务和一些地方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了《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地方促进汽车消费经验做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有效举措,进一步巩固汽车消费市场回升向好势头;对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报商务部(消费促进司)以便宣传推广。通知全文如下: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汽车消费市场的冲击,各地及时推出了一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国汽车消费市场加速回升。我们梳理汇编了一些地方促进汽车消费好的经验和做法,供借鉴参考。
一、优化汽车限购政策
(一)北京市2020年6月发布《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年内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置。
(二)天津市2020年5月发布《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2020年内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3.5万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放宽参加个人指标竞价条件,对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京、冀户籍人员,取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对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的非京津冀户籍人员,连续缴纳社保期限由24个月调整为12个月。
(三)上海市2020年4月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2020年新增4万个非营业性客车指标;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配套政策,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支持存量燃油车置换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置换新能源汽车的可继续保留燃油车上牌额度。
(四)海南省2020年5月发布《海南省促进汽车消费临时性措施》,调剂使用6万个逾期未使用指标。9月出台《海南省促消费七条措施》,优化小客车指标配置,增加普通小客车摇号指标,放宽在海南省已购房人员及具备条件的企业购车限制。
(五)浙江省杭州市2020年3月发布《关于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客车指标的配置公告》,一次性增加2万个小客车指标,按3:1的比例通过个人阶梯摇号和县(市)个人指标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置。
(六)广东省广州市2020年3月发布政策,要求加快落实2019年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2020年4月发布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优化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每月配置不少于1万个竞价指标;对非本市籍居民取消医保审核要求;放宽投资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要求的工商业投资额度由工业5000万元或商业3亿元相应调减至3000万元、1亿元。
(七)广东省深圳市2020年6月发布政策,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和按规定办理临时登记的人员可直接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暂停实施非深户籍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或累计居住时间的限制。将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纳入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
二、实施新车消费补贴
(一)天津市2020年5月发布《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2020年内对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本市的单位,其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万辆。
(二)山西省2020年4月发布《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对消费者新购买山西省整车企业生产的整车,分车型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消费奖励。其中,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 及 MPV 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
(三)上海市2020年4月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5000元“充电补助”。
(四)湖北省2020年9月发布《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对消费者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购买省内企业生产并在省内销售、省内上牌落户的乘用车,按销售价格的3%给予补贴,省级与汽车生产企业所在市县财政各分担一半。武汉市2020年5月发布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在2020年内购买武汉市企业生产且在武汉市销售、上牌落户的乘用车,由武汉市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其中燃油乘用车每辆车将按销售价格的3%进行补贴,5000元封顶;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1万元。
(五)广东省2020年4月发布《广东省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公告》,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补贴农村居民购车,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使用环节每辆补贴1万元,对购买燃油车的每辆补贴5000元。广州市2020年3月发布政策,2020年内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使用环节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
(六)海南省2020年5月发布《海南省促进汽车消费临时性措施》,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对2020年内在海南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海南登记上牌的消费者,给予每车奖励1万元,总额不超过1.5亿元。
(七)安徽省合肥市2020年4月发布政策,于5月6日至6月5日,对于消费者在合肥注册登记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新购买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每台车补贴1000元,首轮补贴1万辆。
(八)河南省郑州市2020年8月发布政策,市财政安排资金,对下半年购买本地生产、在本市销售并上牌的整车产品,给予每车5000元补贴。洛阳市2020年5月政策,对在洛阳市登记注册并在商务部门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消费者,每车给予3000元补助,对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二手车的(10年以上或“国三”标准排放以下车辆除外),每车给予1000元补助。
(九)陕西省西安市2020年12月发布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替换力度,对新能源公交车按照国家财政补贴标准的1∶0.5给予地方财政补贴。
(十)甘肃省天水市2020年9月发布促消费活动资金奖补实施方案,9月10日起对在全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用汽车的消费者进行补贴。对购买10万元—20万元家用汽车的,补贴车价的10%;购买20万元及以上家用汽车的,补贴车价的15%;发放汽车加油加气消费券600万元,消费者加油加气充值或加油加气消费满2000元以上即可按5:1抵扣消费券。
三、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一)天津市2020年5月发布《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的若干举措》,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二)上海市2020年4月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加大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燃油汽车置换新能源汽车工作力度,2020年内置换新能源公交车2500辆左右,纯电动出租车5000辆左右;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加快突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物流等公共领域增加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线,年内新建5座加氢站。
(三)浙江省2020年5月发布《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内,城区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快递、机场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2022年底前,城区建成区公交车辆(除应急保障车外)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各地根据实际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绍兴市2020年5月发布政策,鼓励行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配备公务用车时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除“整车购买”外,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租赁等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车。
(四)广东省广州市2020年4月发布政策,对于新增巡游出租车购买纯电动高级车型的,每车给予1万元综合性补贴。
(五)河南省郑州市2020年4月发布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推动燃油出租车置换纯电动车,2020年底前完成3000辆纯电动出租车替代目标。
四、实施“以旧换新”补贴
(一)上海市2020年4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对本市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燃油车的,给予每车4000元补助。
(二)江苏省2020年4月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若干举措》,从省级老旧汽车淘汰专项引导结余资金中安排资金,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不低于 3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奖补。
(三)重庆市2020年4月发布《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通知》,在市级商务发展资金中调整安排资金近3000万元,对在重庆市内售卖转移或者报废注销旧机动车并购买新车的,给予每车2000元补助。
(四)广东省广州市2020年4月发布政策,对置换二手车并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给予3000元补助,其中对购买低油耗汽油车、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的,每辆给予6000元补助;对提前一年以上报废老旧汽油车并购买新车的,给予最高2.3万元补助。珠海市2020年4月发布政策,珠海号牌车主凭汽车报废拆解或汽车转出证明在珠海购买新车的,每车给予3000元补助;珠海号牌车主凭“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报废拆解或汽车转出证明购买新车的,每车给予3500元补助。佛山市2020年2月发布政策,鼓励汽车集体采购,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助。
(五)四川省成都市2020年4月发布政策,支持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国三排放标准以下家用乘用车,并在成都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家用乘用车的,每车给予2000元资金补助。
五、实施老旧汽车淘汰补贴
(一)北京市2020年3月发布《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于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对报废或转出北京市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的,发放3200元—2.2万元报废补助或2000元—1.1万元转出补助。
(二)浙江省2020年3月发布《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省财政安排资金,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每车给予1万元补助,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再给予一定支持。
六、取消皮卡进城限制
(一)江西省2020年4月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全面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将皮卡车纳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
(二)重庆市2020年1月起对登记地在主城区的皮卡车实施备案通行管理;车主通过互联网自主备案,按规定通行,不需领取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中心城区以外地区,除交通管理需要外,全面取消皮卡通行限制。
(三)浙江省宁波市2020年2月1日起放宽浙B号牌皮卡车在市中心城区的通行限制。
七、支持汽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
(一)海南省2020年9月发布《海南省促消费七条措施》,鼓励企业加大促销力度,对全年销售增速超过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销售额前10名的海南省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
(二)重庆市2020年4月发布《关于开展重庆市汽车摩托车制造业促销稳产专项活动的通知》,对本市整车企业2020年二季度同比净增的整车产量,给予最高每车5000元的奖励,新能源车给予每车1万元奖励;对摩托车整车企业2020年二季度本市生产的摩托车整车产品,给予最高每车400元的促销奖励。
(三)甘肃省2020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由省市县政府投入5500万元对新购家用车辆给予补贴,对销售前10名的经销商分类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四)江苏省南通市2020年12月发布政策,对年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且增幅10%(含)以上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奖励10万元;增幅超过10%的部分,每增长2000万元,再奖励3万元,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28万元。
(五)浙江省宁波市2020年3月发布政策,对宁波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年首发投产并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新车型,累计产量突破1万辆后,产量每超过10%给予5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河南省郑州市2020年4月发布政策,对上半年销售额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的前10名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对前三季度销售额增量前10名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全年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市社消零售总额增速、总量前10名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对郑州市整车企业2020年9月30日前生产的“国六”标准新车,市内每销售1台给予生产企业3000元补助。洛阳市2020年5月发布政策,对上半年销售额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的前10名汽车销售企业和前3名二手车交易市场,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全年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销售额前10名的汽车销售企业和前3名二手车交易市场,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洛阳举行新车国内首次发布活动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七)广东省广州市2020年4月发布政策,鼓励广州整车制造企业补贴费用支持消费者参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对补贴消费者竞价费用达到每车1万元的企业,市财政给予每车5000元的奖励。
(八)四川省自贡市2020年4月发布政策,对限额以上汽贸企业2020年零售额 1亿元以上且增速在1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5000万—1亿元且增速在12%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5000万元以下且增速在15%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九)陕西省西安市2020年12月发布政策,促进轿车企业扩大生产,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轿车企业总产量超过上年度同期产量的,每增加一辆车奖励1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大力推进二手车出口试点,对认定的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按照年度完成二手车辆出口实绩,给予每车1000元奖励,每户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活动,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八、完善汽车消费环境政策
(一)天津市2020年5月发布《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建设,3年内新建各类充电桩不少于1.5万台,2020年内新增公共充电桩4000台。
(二)江苏省2020年9月发布《关于促进我省汽车消费政策意见的通知》,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鼓励制定新能源汽车免费停车优惠政策,城市公共停车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规划为专用停车位并配套充电设施,鼓励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现1小时免费停车。
(三)重庆市2020年7月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全市范围内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设施给予4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对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非经营性专用交流充电设施给予1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
(四)云南省2020年8月发布《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21年底前,以热点旅游点所在市州及相关高速公路为重点,全省新建各类充电桩20万枪,其中公共充电桩2.6万枪;全省所有5A级景区初步实现公共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全覆盖,40%的4A级景区具备快速充电服务能力。
(五)山东省济南市2020年4月发布政策,明确建设服务半径3公里以内的电动出租车充电服务网络,新能源汽车入场充电除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