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地车限行时间
1.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
2.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3.二环路主路全线,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扩展资料:
《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二、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进京通行证件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
初次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参考链接:北京交管局
[img]星期天外地车北京限行分时间段吗
星期天外地车北京限行分时间段。
一、外埠号牌载货汽车北京限行规定:
1、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2、每天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外埠号牌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3、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外埠号牌载货汽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以下两种车辆全天可以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外道路行驶,每天0时至6时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1)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需求并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
(2)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
4、自2019年11月1日起,全天禁止所有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5、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广场东、西侧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长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台基厂路、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万寿路(万寿路口至万寿路北口)、朱各庄路(万寿路北口至西四环中路东辅路)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二、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北京限行规定:
1、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
2、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3、二环路主路(全线)、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路段、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长街、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西安门大街(西四南大街至府右街之间路段);
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北池子大街至东黄城根北街)、地安门内大街、景山后街、景山西街、景山东街、西什库大街西岔(西什库大街至西安门大街),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扩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七条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通行需要,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九条根据本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划或者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道路范围内确定道路停车泊位,并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占用、撤销道路停车泊位。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通过环形路口,应当按照导向箭头所示方向行驶。进环形路口的机动车应当让已在路口内环行或者出环行路口的机动车先行。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应当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的,应当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的机动车应当让在主路上行驶的和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应当停车等候或者依次行驶,不得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不得鸣喇叭催促车辆、行人。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得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牵引与被牵引的机动车、道路作业车辆、警车护卫的车队以及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行驶的机动车除外。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在行驶中发生故障、事故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除抢救伤员、灭火等紧急情况外,驾驶人、乘车人应当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外地车进京注意事项
北京外地车限行规定?
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京交绿通发〔2021〕4号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缓解本市交通运行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对外省、区、市号牌机动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一、外省、区、市号牌机动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内道路行驶的,应当办理进京通行证。
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
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
二、进京通行证通过互联网或现场渠道办理,办理时需提交驾驶人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现场办理,并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三、公安交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对申请办理进京通行证的机动车车辆状态和尾气排放标准进行核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一)黄标车(未达国Ⅰ标准的汽油车、未达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二)未达国Ⅳ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
(三)在本市有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记录且未复检合格的车辆。
(四)在本市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
四、外省、区、市机动车在京期间,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一)全天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段)。
(二)未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全天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道路。
(三)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
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在有效期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
(四)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或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超过有效期的载客汽车,在六环路(不含)以内和通州区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天数。
(五)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以及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还应遵守相应的区域限行规定。
五、军队、武警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已经领取“外埠客运进京证”的客运汽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但须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但应遵守载货汽车的通行规定。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禁限行区域周边设置交通标志,对于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
七、此前发布的关于外省、区、市机动车进京通行证办理和使用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各区发布的进京通行证使用规定,从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