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是禁摩托么?
武汉市禁摩托。
武汉市人民政府在2014年9月12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通告中包含了从2014年9月15日起,三环线(含)以内区域全天禁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摩托车通行;禁止无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禁止非法改装摩托车;禁止摩托车加装阳伞、顶篷、座椅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等相关内容。
2015年4月15日,武汉市中心城区的摩托车已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这意味着从2015年4月15日之后,武汉市三环线(含)以内区域不应该出现任何摩托车,出现即违法。
扩展资料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中规定:
第一条 三环线(含)以内区域全天禁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摩托车通行。本市中心城区现有注册的摩托车,自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之日起禁止上道路行驶。
第二条 本市中心城区停止摩托车的注册登记,停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转入。
第七条 本通告所称中心城区是指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武汉化工区;新城区是指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和新洲区。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武汉交警三管齐下 严查严处三环线内闯禁行摩托车
[img]外地摩托车可以再武汉市区行驶吗
外地摩托车是不可以在武汉市区内行驶的。在武汉三环线以内区域(含三环线)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的。
根据武汉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的通告》第一条 本市三环线以内区域(含三环线)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
第二条 本市中心城区停止摩托车的注册登记,停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转入。
扩展资料:
《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的通告》第七条 本通告所称中心城区是指江岸区、江汉区、_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托管的汉南区的行政管辖区域)、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新城区是指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和新洲区。
第八条 本市三环线以外区域禁止摩托车通行等管理措施,由相关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的通告
武汉摩托车可以上路吗
武汉中心城区摩托车不可以上路,郊区部分地区摩托车可以上路。武汉市中心城区是不给办理摩托车牌照的,郊区部分地区可以办理。本市三环线以内区域禁止摩托车销售,不能给摩托车加油。三环线外并未规定禁止摩托车,也没有罚款,要注意没有牌照的直接扣车。加强摩托车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1.本市中心城区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2.本市中心城区停止摩托车的注册登记,停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转入。3.本市中心城区禁止摩托车销售。4.禁止无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禁止非法改装摩托车;禁止摩托车加装阳伞、顶篷、座椅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5.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用途摩托车不受本通告关于注册登记及通行规定的限制。7.本通告所称中心城区是指江岸区、江汉区、_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山路军山桥以南原汉南区行政管辖区域除外)和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新城区是指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山路军山桥以南原汉南区行政管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