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哪些地方拍限号
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西安下属区域限行规则
长安区:西部大道以南、西沣路以东、南北长安街、樊川路(含)以西、南横线以北合围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07:30-09:00、18:00-20:00(节假日除外)。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机动车,详细规则如上。
临潼区:姜白路以东、秦陵路以西、秦汉大道以南(不含界限道路);陕鼓大道、秦唐大道行者路与秦唐大道十字至秦陵路丁字段(含界限道路)以北。途经临潼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限行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12日,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机动车,详细规则如上。
阎良区:阎良区行政区域内:西禹高速以东、关中环线以南(不含关中环线)、新兴路以西(不含新兴路)、环机场路以北(含环机场路)围合区域。
航空基地行政区域内:西禹高速(不含西禹高速)以东、人民路以南、迎宾路以西(含迎宾路)、蓝天三路以北围合区域。
限行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15日,周一08:30-20:00、周二、周三、周四07:00-20:00、周五07:00-18:00(节假日除外)。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机动车,详细规则如上。
鄠邑区:以城区为中心,向东扩展至南北七号路以西(大庞路),向南扩展至东西六号路以北(余禹路),向西扩展至南北四号路以东(渭天路),向北扩展至东西四号路以南(正小路)。
限行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1年11月12日,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机动车,详细规则如上。
周至县:环沙路(含)以西、环城南路以北、石桥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
限行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机动车,详细规则如上。
蓝田县:信天游桥-(起点:西蓝高速白鹿原入口处)-滨河西路-蓝水路-G40高速蓝田东出口匝道桥-312国道(至西蓝高速白鹿原入口处)环形区域以内道路(不含该环形道路)。
限行时间:2020年12月08日起,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机动车,详细规则如上。
西安车限号几点到几点先高峰限行时间段是几点到几点?
目前西安的限行方式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0年5月6日(周三)起,工作日早7:30-9:00,晚18: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三环路以内道路(含三环路,不含绕城高速)
扩展资料: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3、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6、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8、“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9、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有序恢复三环内工作日高峰时段机动车尾号
[img]西安限号几点到几点
西安限号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一、西安限行时间:2019年3月18日(周一)至2020年3月13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西安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扩展资料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四十一条 车辆应当各行其道,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道路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大客车、货运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机械,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但超越前方车辆时除外;
(二)道路设有主路、辅路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机械和摩托车,应当在辅路上行驶;
(三)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四)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副驾驶座位应当由持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车辆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告;确需通行的,应当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2019西安限行最新通知(西安限号查询+时间+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