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唐山11月咋限号吗
看看,具体的通 告
唐政通字〔2018〕12号
经市环保指挥中心会商预测,近日我市气象条件持续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污染程度呈加剧趋势。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决定在全市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11月13日—14日,每日7时至20时,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13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14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
二、11月13日—14日,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三、11月13日—14日,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四、市中心区范围:由大庆道(不含)、开越路(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唐安路(不含)合围内的区域。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六、11月15日及以后,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8〕10号)执行每天禁行两个尾号限行措施。
[img]唐山限号是真的吗
APEC会议期间 唐山市机动车限号
一、唐山市区及各县(市)城区道路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二、每天7时至19时,唐山市内所有道路禁止三个尾号非营运小汽车、摩托车通行(车号尾数为字母的,按“0”管理),具体如下:
11月3日限行尾号为:0、1、2;
11月4日限行尾号为:3、4、5;
11月5日限行尾号为:6、7、8;
11月6日限行尾号为:9、0、1;
11月7日限行尾号为:2、3、4;
11月8日限行尾号为:5、6、7;
11月9日限行尾号为:8、9、0;
11月10日限行尾号为:1、2、3;
11月11日限行尾号为:4、5、6;
11月12日限行尾号为:7、8、9;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限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邮政专用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项作业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唐山市区及各县(市、不含玉田县)城区道路,每天7时至9时、11时至13时、17时至19时禁止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通行,“绿色通道”车辆除外。
四、玉田县城区每天0时至6时,禁止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通行,“绿色通道”车辆除外。
五、本通告所称“黄标车”按《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禁止“黄标车”通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4】1号)中的定义及范围执行。
唐山每天限号时间表
唐山市关于限号的规定:
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
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2017年1月9日至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对本地车牌的五轴及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即把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当日期尾数与某组车牌某一尾号相同时,该组车牌车辆限行。如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车牌尾号为1和6的车辆禁行,以此类推。31日不限行。对由牵引车和半挂车组成的五轴及以上货车,车牌以牵引车车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