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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货车高速限行图片(广州货车高峰期限行路段地图)

2018年深圳货车限行新规定

1、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

每天0时至24时禁止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在深圳市内所有道路行驶。

2、大型货车。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

1.区域。

(1)东起新洲路(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含香梅路),南起深南大道(含深南大道),北至北环大道(含北环大道)。

(2)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北至龙平公路(含龙平公路)。

(3)东起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西至盐龙大道辅道(不含盐龙大道辅道),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与G15高速(不含G15高速),北至清林路(含清林路)。

2.路段。

跨区域:

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南海立交段)、笋岗路、北环大道(龙珠立交至上步立交段)、侨香路(香莲立交至深云路段)、滨海大道、滨河大道、S30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林场隧道至罗沙路段)。

罗湖区:

罗沙路、延芳路(罗沙边防通道桥至东湖公园南门段)、临平一路、春风高架桥、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段)、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和红岭路方向的右转匝道。

福田区:

泥岗路(黄木岗立交至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莲花路、上步路、福民路、彩田路、福强路、裕亨路、福龙路(香环立交至南坪立交段)、梅林路(梅山街至彩田路段)、梅华路(梅丽路至越华路段)、凯丰路、中康路。

南山区:

龙珠大道(北环大道至沙河西路段)、南海大道(港湾大道至北环大道段)、后海大道、东滨路、海月路、爱榕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近海路、公园路、太子路、兴华路、招商路、蛇口新街、蛇口老街、海昌街、赤湾商业街、南新路、桂花路、松湖路。

荔湾路、铲湾路、棉山路、前海路、沙河西路(北环大道以南段)、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龙珠八路、南坪快速塘朗山立交桥底(塘朗山隧道北出口往北130米至260米)段。

盐田区:

梧桐山盘山公路、盐梅路(盐三路至盐坝高速小梅沙入口段)、盐三路、洪安二街(东海四街至北山道段)、东海道(洪安路至永安路段)、艺海路(含盐坝高速公路大梅沙匝道-艺海路口)、环梅路。

宝安区:

宝安大道、东方大道(田园路至松岗大道段)、楼岗大道(107国道至松岗大道段)、松明大道(107国道至松瑞路段)、政丰北路(白石厦大道至福洲大道段)、G4(广深高速)和G5(机荷高速)鹤州出口往航站楼方向匝道。

机场南路G4(广深高速)鹤州入口往福田方向和广州方向匝道、机场南路主道全路段、宝石西路、宝石南路(青年路以北段)、宝石东路(羊台山工业路以西段)。

龙岗区:

龙平东路(龙城大道以东段)、雅乐园路(平南路至龙岗大道段)、龙园路(福宁路至南联路段)、平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平东路段)、龙兴街(龙平东路至龙岗大道段)、圩肚街、向东路、龙岗路(鹏达路至龙岗大道段)、建新路、翠竹路(建新路至龙岗大道段)。

冲之大道(张衡路至稼先路段)、教育北路(盐龙大道至龙腾路段)、龙腾路(教育北路以西路段)、雅园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永香西路、力嘉路、松柏路、富康路(沙荷路以北段)、保康路、松茂路、六和路、六约路、礼耕路、勤富路、科技园路(香叶路以西段)、景芬路(香叶路以西段)、香叶路、星火路。

龙华区:

玉龙路(南坪快速路至新区大道段)、建设路、龙华人民路(龙观路至福龙路段)、民丰路、民安路、腾龙路(民宝路至和平路段)。

坪山区:

金田路、人民路(光祖北路至宝梓中路段)、体育一路、碧三路、新合路(体育二路至比亚迪路段)、光祖北路(深汕路至吉祥路段)、吉祥路(光祖北路至吉康路段)。

3.广场。

火车站东、西广场。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不含本通告内规定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的区域、路段和广场):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福荣路,北至布心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不含泥岗路红岭立交以东段)、北环大道(不含龙珠立交至沙河东立交段)。

2.路段。

宝安区:翻身路、前进一路、创业一路、新沙路。

龙华区:三联路、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坪山区:深汕公路(东纵路至丹梓中段路)、乌石路(深圳段)、白石路。

光明新区:光翠路、长春路、振明路、金安路、集美路、静宁路、金辉路、望胜路、红花路。

(三)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立交以北段)。

南山区:沙河西路(北环大道至松白公路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白石路、沿山路、科苑路(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创业路。

龙岗区:五和大道(张衡路至贝尔路)。

龙华区:和平路、民治大道(布龙路至工业路段)。

坪山区:锦绣路(翠景路至宝梓南路段)。

光明新区:民生大道、光明大街、光明大道(光明大道东行方向松白路路口以西段除外)

(四)每天7时至9时30分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龙岗区:张衡路。

扩展资料:

(一)下列外地号牌载货汽车不受《关于对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中限行措施限制: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新能源车、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二)对于部分涉及生鲜、冷链、药品或其他应急配送需求,无法调整运送时间的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在本次通告有效期内(2018年3月14日前),可以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同时,应在此期间对配送车辆、配送方式进行调整,以配合深圳市环境保护政策和交通管理政策。

(三)2018年1月16日正式执法之日起,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前两次在《关于对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处罚。

参考资料:深圳政府在线--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广州货车限行时间2023

2023年广州货车限行时间是周一到周五的早上七点到晚上的十点。

货车全天禁止行驶的路段:官洲隧道、广州大学城内的中环东路和中环西路。

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区域:

东面:解放路(三元里大道路口至盘福路口)以西。

南面:盘福路(不含)、东风路(盘福立交至人民北路口,不含)以北。

西面:人民北路(东风路口至流花路口)、流花路(人民北路口至站前横路口)、站前横路、站前路(环市路口至站前横路口,不含)以东。

北面:环市路(解放路口至站前路口)以南。

2023广州外地车限行规则

限行时间:2023年02月06日起,每天00:00-23:59(节假日除外、双休日补班)。

限行区域、范围:

广州市区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

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广州外地货车第一次进入限行区怎么处罚

广州外地货车第一次进入限行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按自然日计算其违法行为,每天处罚1次(1宗),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第八点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限制、禁止通行区域或者道路作出规定,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

第五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第十三点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中规定:

一、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下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

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即无论行驶或停驶,均按停驶时间计算。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四停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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