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蓝牌货车能不能进二环内
石家庄蓝牌货车部分时段不能进二环内。
石家庄货车限行时段及区域:
1、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二环路(含二环主路、辅路及高架桥)以内道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车、运钞车等载货汽车除外。
2、每日7:00-11:00、15:00-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宁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时,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五条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手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被告知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
[img]石家庄中山路货车限行时间
石家庄中山路货车限行时间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限制通行。新能源重型载货汽车、新能源重型专项作业车,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限制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每天9时至17时、19时至次日7时限制通行裕华路(东二环至西二环)、中山路(东二环至西二环)、维明街、青园街、城市高架路。
石家庄微卡限行规定
蓝牌微卡属于货车,会被限行的,建议最好还是先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核实。货车禁行标志表示禁止载货机动车驶入,因此即使是蓝牌也是不能驶入的,部分道路会明确指示禁止通行的时间段,如果没有明确时间段的,则表示全天全线禁行。
蓝牌货车是指总质量在4500KG(不含)以下的货车,只能走小型车道,而在高速公路上小型货车(蓝牌)可以在左侧车道行驶,但不得低于限速。对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给予优先通行便利,但需要蓝牌货车办理通行证,可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下载打印、邮寄送达或就近窗口领取通行证件。
如果没有通行证的蓝牌货车违反标志禁行的,属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因此蓝牌货车违反禁行指示行驶的会罚款20-200元,并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