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哪些地方拍限号
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西安下属区域限行规则
长安区:西部大道以南、西沣路以东、南北长安街、樊川路(含)以西、南横线以北合围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07:30-09:00、18:00-20:00(节假日除外)。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机动车,详细规则如上。
临潼区:姜白路以东、秦陵路以西、秦汉大道以南(不含界限道路);陕鼓大道、秦唐大道行者路与秦唐大道十字至秦陵路丁字段(含界限道路)以北。途经临潼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限行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12日,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机动车,详细规则如上。
阎良区:阎良区行政区域内:西禹高速以东、关中环线以南(不含关中环线)、新兴路以西(不含新兴路)、环机场路以北(含环机场路)围合区域。
航空基地行政区域内:西禹高速(不含西禹高速)以东、人民路以南、迎宾路以西(含迎宾路)、蓝天三路以北围合区域。
限行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15日,周一08:30-20:00、周二、周三、周四07:00-20:00、周五07:00-18:00(节假日除外)。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机动车,详细规则如上。
鄠邑区:以城区为中心,向东扩展至南北七号路以西(大庞路),向南扩展至东西六号路以北(余禹路),向西扩展至南北四号路以东(渭天路),向北扩展至东西四号路以南(正小路)。
限行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1年11月12日,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机动车,详细规则如上。
周至县:环沙路(含)以西、环城南路以北、石桥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
限行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机动车,详细规则如上。
蓝田县:信天游桥-(起点:西蓝高速白鹿原入口处)-滨河西路-蓝水路-G40高速蓝田东出口匝道桥-312国道(至西蓝高速白鹿原入口处)环形区域以内道路(不含该环形道路)。
限行时间:2020年12月08日起,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机动车,详细规则如上。
[img]西安车辆限行是哪些区域范围
在我们国家有很多地区车辆是比较拥挤的,如果我们要驾驶车辆的话,还需要看这个地方是否 限行 ,如果限行的话就不能开车出去,那么在西安车辆限行是在什么区域范围之内?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西安车辆限行是哪些区域范围
限行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9月30日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二、相关法律知识
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要求,决定自2017年11月15日起,凡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或红色预警信息时,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按照《预案》要求,启动相对应的强制性污染减排响应等级,对机动车实施禁限行措施。
禁限行区域为:临渭区为滨河大道以西,站北路以北,渭清路以东,渭河大街以南;高新区为石泉路以东,华山大街以北,渭清路以西,新310国道以南所有路段。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限行是有一定区域的,如果是在西安的话,那么他们会有固定的一个区域在这个区域之内,会在每天的早上7点到晚上8点为限行时间,其他的节假日是不限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西安限行区域地图。三环路以外限行吗?
11月18日限号3和8。
有西安市辖区内都限号限行。长安、临潼、户县、周至、阎良、高陵都包括。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2016年11月14日13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有关规定,现就机动车禁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2016年11月15日6时起执行。
二、禁限行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
三、禁限行具体规定:2016年11月15日6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5和0的,禁止上路行驶。后续禁限行按机动车尾号0-9的数字划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个组合,按照禁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六、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除高速公路),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七、以下类情形机动车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
1.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汽车(含快捷货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
2.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通勤班车)、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八、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或升级事宜,另行通告。
六、气象部门视情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七、交通运输部门、地铁管理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