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这些人统统需要开四停四!附广州开四停四限行区域图
假期的时光总是如此短暂,世间的美好总是拨动着我们的心弦,生活虽会回归平淡,工作总是要做,但是生活与工作就是在追求美好的路上,不断重塑新的希望,完成一步步的目标。
7月份,加油!相信你们的今年计划也在一步步实现了
如今不少新的规划提上了日程,这里不得不提的就是7月1日起,这些人统统需要开四停四
跨市通勤6月30日已经过期,跨市通勤资格将于2020年6月30日过期,作为一次性过渡措施,没有续期。
从2020年7月1日起,之前跨市通勤的车主们需开始遵守开四停四。
2020年6月30日过期,无法再申请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对确因跨市通勤类车辆需求长期频繁进入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管控区域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的车辆可不受开四停四措施的管控。
在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审核通过后的车辆有效期为两年(至2020年6月30日)。一次性办理,此后不再受理。
7月1日起需要开四停四
广州开四停四限行规则
广州开四停四限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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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广州限制外地车牌区域
广州限制外地车牌区域如下:
1.广州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不含)
2.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浦大桥段,不含)
3.珠江航道(东圃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桥至广河桥,海珠区以南,长洲岛及番禺区以北,海珠区及白云区以西,大坦沙及金沙洲以东)
4.亚港大道(不含)
5.华南快速路三期(亚港大道至春港立交段,不含)
6.华南快速路三期辅道(不含)
7.彭剑路(不包括)
8.同泰路(不含)
9.广州大道北(通泰路以北,不含)
10.华南快速路二期(春港立交至光山路,不含)
11.光山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路段,不含)。
广州那些地方限外地车
一,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以下路段限行外地车
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通行:
东面: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以西;
南面:珠江水道(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北面)以北;
西面:白云区,荔湾区与佛山市交界处以东;
北面: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广汕路至春岗立交段),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不含)以南。
二,以下路段工作日7时至19时限行外地车
以下路段工作日7时至19时,禁止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通行:
内环路,内环路放射线高架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科韵路口),工业大道(南田路口至新滘西路口),增槎路(增埗桥至北环高速公路口),金沙洲大桥。
(注:内环路放射线高架路段包括:沙河立交,黄埔大道立交,东晓南立交,珠江大桥新桥〔广佛放射线〕,增槎立交,广园西立交,机场高速立交。)
扩展资料
关于广州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5〕173号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在我市中心区继续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外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牵引车通行:
东面: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茅岗路段),茅岗路(不含),广园快速路(茅岗路至奥体路段),奥体路,大观路(奥体路至云溪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桥以东路段)以北,新光快速路厦滘立交(番禺大道出入口)以北路段;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埗桥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黄石东路(不含),白云大道(黄石东路口以北路段,不含),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云溪路段),云溪路以南。
二,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以南路段)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路段),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路段)以南。
三,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1,5吨以上(含1,5吨)的牵引车通行。
四,第一,二,三条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五,在本《通告》非禁止货车通行的范围和时间内,如另有规定禁止货车行驶的路段,则按规定执行。
六,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七,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八,本通告自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将依据实施效果依法进行评估修订。《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0〕269号),《关于限制货车通行新光快速路的通告》(穗公〔2011〕13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