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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太原9月22(太原9月22号限行)

太原早七点限行六点可以走吗?

太原市

太原市交警支队将于2020年9月21日(下周一)起,恢复原滨河东西路高峰期调流措施,即:滨河东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路段,工作日高峰期(7:00-9:00、17:30-19:30),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外地车(非晋A牌照)上述路段高峰期禁行。

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时段

2020年9月21日起,工作日7:00时至9:00时,17:30时至19:30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调控方式

(一)晋A号牌机动车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非晋A号牌机动车

在上述调控时段及调控路段禁止通行。

(三)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晋A号牌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四)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四、其他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季节变化,相应调整调控路段、时段及调控方式等调控措施。

6月15日起,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太原九院沙河南沿岸、虎峪河南沿岸、玉门河南沿岸以及大王街进入滨河西路的机动车,实施早高峰时段单双号限行。

一、限行时间

2020年6月15日起,工作日7:00至9: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限行区域

1、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2、虎峪河南沿岸(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3、玉门河南沿岸(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4、大王街(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三、限行规则

 

 1、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在单日通行;

2、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在双日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3、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四、其他

实施交通流量调控期间,除执行本措施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太原滨河路限行时间2020年

2020年9月21日起,工作日7:00时至9:00时,17:30时至19:30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太原市交警支队将于9月21日(下周一)起,恢复原滨河东西路高峰期调流措施,即:滨河东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路段,工作日高峰期(7:00-9:00、17:30-19:30),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外地车(非晋A牌照)上述路段高峰期禁行。

晋A号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禁止通行;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禁止通行;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扩展资料:

在2007年好运北京奥运会测试期间,北京开始限制偶数和奇数的使用。在奇数天,只有号码末尾有奇数号码的私家车才能上路;在偶数天,只有号码末尾带有偶数号码的私家车才能上路。这些措施实施后,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将得到缓解。

2012年10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表示,将于2013年开始研究确保交通顺畅的措施,以评估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内单双号车辆的限制。

10月8日至11月7日,兰州出租车将在月底试行一个月的出租车数量限制,对奇数和偶数出租车数量的限制将暂停。自2013年1月16日以来,济南已实施偶数限制,以应对严重污染天气。从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郑州将对单双号码实行限制。

参考资料:人民网——最严的外地车限行政策下月在京实施

9月22日是无车日,可山西太原交警无车日开车要罚款并记分,这种处罚合理吗?这种处罚具有法律效力吗?

在无车日当天全市限行的,交警是有权利对限行区域的车进行处罚的,处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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