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禁行区域通告
昆山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禁行区域通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及驾驶员:现将昆山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禁行区域通告如下:1.市区:312国道-黄埔路-339省道(小林西路-312国道禁止通行)以上道路(不含以上道路)确定的区域为市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有通行证。按指定的行驶时间和行驶路线行驶(发证单位:昆山交巡警大队秩序股地址:黑龙江南路268号联系电话:57301667)。2.阳澄湖水体保护区范围:湖滨路-城北西路-潍城路-小林西路-339省道(小林路-马鞍山路禁止通行)-马鞍山路-古城路-312国道。上述道路和阳澄湖界定的区域(除特殊规定外不含上述道路)为水源保护区范围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昼夜通行。请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司机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法处理。特此公告。昆山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2008年8月1日
危险品运输车可以上高速吗?
危险品运输车可以上高速,但部分城市限制了危险品运输车上高速的时间。
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关于调整江苏境内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时间的通告》中规定:
第一条 自2019年1月25日起,江苏境内所有高速公路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22时前已经驶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当提前从就近出口驶离,严禁在服务区或收费站广场停留。
第三条 遇有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和节假日、重要活动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江苏境内高速公路通行。
第四条 为高速公路服务区及路面施工工程运送油料的车辆,在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后,从就近出入口驶入或驶离高速公路。
扩展资料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一条 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第三十九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途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停车。
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设置警戒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调整江苏境内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时间的通告
[img]江苏省高速公路危险品晚上怎么规定的?
自2019年1月25日起,江苏境内所有高速公路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根据《关于调整江苏境内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时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2019年1月25日起,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江苏境内高速公路上限行时间予以调整,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危化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二、自2019年1月25日起,江苏境内所有高速公路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22时前已经驶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当提前从就近出口驶离,严禁在服务区或收费站广场停留。
三、遇有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和节假日、重要活动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江苏境内高速公路通行。
四、为高速公路服务区及路面施工工程运送油料的车辆,在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后,从就近出入口驶入或驶离高速公路。
五、危化品运输企业应根据限行管理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避免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调整江苏境内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时间的通告